Re: [讨论] 韩唬烂!总统就职地点有法令规定

楼主: clausewitz (理论学家)   2019-05-27 20:57:16
※ 引述《hotaru3456 (白河)》之铭言:
: ※ 引述《nogood (nogood)》之铭言:
: : 总统副总统宣誓条例
: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01
: : 第 4 条
: : 总统、副总统宣誓,于中央政府所在地,以公开仪式分别行之,由大法官
: : 会议主席为监誓人。
: : 法律明文规范的事情,草包就是可以画唬烂不脸红
: : 高雄就职个屁啦,直销嘴骗骗骗
: 问题来了,请问中央政府所在地在宪法中是有明订在哪吗?
: 好像没有吧?
: 而且韩我记得他说的是在高雄办公好像不是说在高雄宣誓就职吧?
这个问题 1996 年就发生过了。
当年李登辉当选总统后,桃园县长刘邦友力邀老李,到桃园巨蛋办就职典礼。
https://www.president.gov.tw/NEWS/22054
当时也是卡到宣誓条例,后来解套的方法就是在府内先宣誓,然后去桃园就职。
https://news.cts.com.tw/cts/politics/199605/199605201744203.html
现在有高铁,比当年更方便。
作者: kuninaka   2019-05-27 20:58:00
刘邦友血案
作者: blackdog1943 (MR左)   2019-05-27 20:59:00
典礼只是形式 韩上了就上了
作者: THCxyz   2019-05-27 21:10:00
他的脑筋能想得到的东西 常常都是上个世纪发生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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