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认定“重启核四”公投合规定 监委要查
中央社
2019-05-26 12:20
监察委员田秋堇、赵永清、杨芳玲今(26)日表示,中选会未召开听证会,即认定以核养绿
公投发起人黄士修所提的“重启核四”公投提案合于规定,此案事涉国家安全及人民生命
财产的安危,已申请自动调查。
黄士修所提“重启核四”公投案主文为“您是否同意核四启封商转发电?”中选会日前经
委员会议审议认定合于规定。
监委表示,据民众陈情,该项公投案,内容包括“启封”与“商转发电”2项政策事项,
疑违反《公民投票法》第9条第6项仅能一案一事项的规定,且其理由书中多项理由并非事
实,仍有许多核四安全问题应召开听证会加以厘清。
核四安全问题 监委:中选会未召开听证会厘清
对于此公投案理由书提到,“核一二三厂原始仪控设计为类比系统,都可以抽胎换骨为数
位仪控”、“只要有决心,2年内可以放燃料发电,3年内做完热测试就可以商转”等语,
监委质疑是否属实,中选会是否有经查证。
监委说,中选会未召开听证会厘清核四安全问题,包括核四1、2号汽机厂房正下方的S断
层是否为活动断层、核四“大脑”数位仪控多项设备使用期限将届能否找到备品、启封至
商转发电所需时间,以及是否能通过原能会安全审查等。而中选会未召开听证会的理由为
,去年另一提案人送同一案时已开过听证会。
监委指出,经查今年所提公投案的理由书与去年所提的理由书内容有所出入,中选会是否
知悉、审议过程为何等都有详究的必要,将深入调查。
https://www.storm.mg/article/1324588
中选会卡不住 让我们监察院来卡 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