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节录自社民党FB】
中共解放军少将王卫星表明,无论台湾问题用何种方式解决,最终结局都必将是“一国两
制”。
而在他所细化的一国两制设计底下,台湾可以拥有十项“权利”,包括:
1.中国不派人驻台。
2.在中央授权下,台湾可组成立法机关。
3.台湾可与中国实施不同政策。
4.台湾可保留不与祖国统一相抵触的原有法律。
5.台湾可用“中国台北”或“中国台湾”名义,与他国发展经济与文化关系。
6.在不对中国造成威胁的情况下,台湾可以保留军队。
7.中央政府不向台湾征税,必要时还将给予财政补助。
8.台湾可由特别行政区指定银行发行货币,实行单独的汇率,自行支配外汇储备。
9.在“一个中国”和关税主权统一的前提下,台湾可设关税分区,对外单独征收关税,并
归其财源。
10.台湾有权签发“中国台湾”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