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530 (wa530)
2019-05-18 18:28:26※ 引述《greed720 (锥子尾小鸡笼)》之铭言:
: 相信很多人已经查觉到关于同婚公投的陷阱了,
: 同意→同婚入民法
: 不同意→同婚另立专法
: 同婚公投的题目,很明显经过人为精心巧妙的设计,
: 很多人去回答同意或不同意的当下,就已经落入,同婚必定通过的圈套,
: 有这样玩的吗?这就是民主?
: 假装给人民作主公投,实际上早已经内定好答案,
: 台湾之所以让人诟病是假民主,不是没有原因的,
: 我认为这次同婚专法,确认无效了,
: 公投只需要简单明了“同不同意同姓结婚”即可,
: 题目不用在那边绕圈子混淆视听,来骗人不投或是投错,公投如果没有约束力,
: 或是用玩人的心态在设计题目,我认为这次的公投结果无效,
: 所有的大法官都触怒民权,应该撤换下台。
让我们再看一次2018年第12案公投的题目: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别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
已经写的这么清楚了,这个公投就是要表决是不是要立专法,连公投题目都看不懂,那你
当初是在投三小公投?
更何况,这次同婚公投的领衔人是谁?
是游信义和曾献莹,两人都是下一代幸福联盟的成员
你要靠北公投题目不好,你应该要去找他们抗议啊,干政府屁事?
最后,最扯的地方在于,居然连大法官的判决都可以无视
台湾就是法盲太多,有什么判决不合己意就乱嘴一通,根本连法官进行判决的法理论都没
搞清楚
宪法第22条写得清清楚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权利,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
宪法之保障
想请教一下,同性恋到底是哪边有妨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他们是爱同性还是爱异性到底
干你屁事?个人性向这种东西对他人的权益根本不会有影响,凭什么他们不能结婚?
一个念过宪法教科书的人都可以轻易得出的结论,大法官怎么可能会不了解?还需要你指指
点点?
无知总得有一个限度吧?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19-05-18 18:30:00不只法盲多,文盲也多,阅读能力有问题
作者: Yiing (腹有诗书气自华) 2019-05-18 18:36:00
恳请支持同运,友善包容,支持家长一家长二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9-05-18 18:36:00没有大脑都是政府的错
作者:
lock0308 (lock0308)
2019-05-18 18:39:00老人一堆低学历不怪他们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9-05-18 18:40:00你才搞错重点,重点是婚姻两个字反同的就是不想同姓用婚姻这两字,所以才有什么民间版的用结合
作者: a86851247 (小宇) 2019-05-18 18:50:00
为什么不给用婚姻?都退一步不在民法改了不给用婚姻两字是不是违反人权??认同原PO这次其实已经黑给反同面子了没有这次修法还不知道很多人都以为公投可以凌驾宪法
作者: Pi0130 (皮) 2019-05-18 19:50:00
推,一堆人不知道当初公投题目现在才再崩溃
作者: a86851247 (小宇) 2019-05-18 19:57:00
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