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哈哈Yahoo真的大崩溃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7 23:54:15
※ 引述《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之铭言:
: 标题: [讨论] 哈哈Yahoo真的大崩溃
: 时间: Fri May 17 20:46:44 2019
:
: 点进去同婚专法通过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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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塞愤恨不平
:
: https://i.imgur.com/KfWrNY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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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文数也难得高达2000多快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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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守蓝看来真的很崩溃?
:
: 不过他们知道去年投的是民法or专法吗
:
: 无论如何都还是会通过同婚
对反同方而言,
去年投的是 婚姻 还是 另立专法用婚姻以外的方式
因我国关于婚姻的规定在民法里面,所以才会强调民法婚姻
这个婚姻的定义指的就是民法里写的那种婚姻
那两个公投案意义
第一 婚姻只限一男一女
第二 关于同性结合 可用专法以婚姻以外的方式来保障同性永久结合
如果当初公投真的是民法婚姻或专法婚姻的差别
那当初在法规名称就不需要拐弯抹角 搞啥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
直接用同性婚姻专法就好啦,行政院版本法条原本有同性婚姻字眼也不需要拿掉
这一切的一切 都是在闪避婚姻这两个字眼 因为那是被公投否决掉的
只是你现在把婚姻改成结婚登记,对反同方而言
他一定会认为你在玩文字游戏藐视公投啊
举个假设的例子 若去年第十案 挺同方大胜 婚姻只限一男一女 被否决
必须修法把婚姻只限一男一女改掉
结果修法改成 婚姻只限不同性别的人结合,
把一男一女改成不同性别了 文字不一样了,这样就算对公投有交代了吗?
这时挺同方不跟你翻脸才奇怪
现在嘲笑人看不懂文字的讲法,除了激怒反对者之外没啥好处吧!
去年两方在辩论时所阐述的论点,很明显的
正方的意见就是同性结合不能叫结婚或婚姻,不论他说的你认不认同
但他针对他自己提的公投所阐述的意见是很明确的
公投结果出炉后扭曲提案人当初陈述的意见,
再嘲笑他们没看懂公投是啥 只是再增加反对力道而已
还记得去年唯一一个废除法条的第十六案公投吗?依照现行规范
民间组织有强烈反对意见的法条,被公投删除掉并不是不可能的
劳团没那种动员能力,劳基法要公投根本过不了门槛
但挺同的人 你们认为教会搞不出足够的连署吗?
反同方不爽,可以公投废除施行法内他们觉得碍眼的项目或文字
好比把第四条的结婚登记四个字删掉
或23条什么财产继承准用民法啥的给你砍掉
有了上次七百多万票反同的结果当后盾,你们认为届时候选人会站在哪一边
作者: DingLey (丁力)   2019-05-17 23:55:00
看来有必要把伊斯兰教定为中华民国国教了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9-05-17 23:56:00
只有真主阿拉可以拯救台湾人了
作者: sdg235 (鲁宅)   2019-05-17 23:57:00
老实讲我觉得反同方根本战不赢,ROC就没禁同性恋,要怎么战?不过同性婚这样一搞社会更撕裂了而已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7 23:58:00
反同方不需要战 他投票人数比你多就行了
作者: sdg235 (鲁宅)   2019-05-17 23:58:00
以后可预期,同性婚变选举议题,一到选举大家开始吵
作者: DingLey (丁力)   2019-05-17 23:58:00
反同方怎战不赢,公投的时候不就碾压挺同方了?
作者: chicken8 (姜太母的姜公鸭)   2019-05-17 23:59:00
我才不相信那群人如此有脑
作者: sdg235 (鲁宅)   2019-05-17 23:59:00
我是不乐见社会这样撕裂啦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0:00:00
这讯息是我从反同方得知的 他们已经在酝酿想砍某些碍眼
作者: DingLey (丁力)   2019-05-18 00:00:00
人家人比你多就说人家无脑?
作者: DingLey (丁力)   2019-05-18 00:01:00
以后我希望台湾出一个信伊斯兰的总统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0:01:00
而且很有脑的说不能整部砍掉,那就变成用民法
作者: monkey6 (猴子)   2019-05-18 00:01:00
你讲的正确 明明就是以婚姻以外形式 还在那边靠北赢不起
作者: d125383957 (不可信任)   2019-05-18 00:02:00
是因为你们真的无脑 而且说无脑都还太客气了
作者: monkey6 (猴子)   2019-05-18 00:02:00
觉青狂甲那种嘴脸就是会导致被大家看不爽
作者: DingLey (丁力)   2019-05-18 00:04:00
甚至叫艾尔多安兼任中华民国总统都可以~!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9-05-18 00:04:00
从来不觉得700万票的专法是这样再搞,DPP是很有种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9-05-18 00:11:00
一天到晚讲公投的 到底有没有搞清楚他的位阶很低阿?你想要让甲不能结婚 需要的是修宪不是公投 难度之高自己想像 然后这个专法是被公投逼出来的 因为你们要专法不然没公投 早在释宪完成 游戏也结束了 就是适用民法
作者: want150 (张氏的大号令)   2019-05-18 00:14:00
那又回到原点 去攻占司法院吧毕竟是大法官要求对同志的婚姻自由保障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9-05-18 00:15:00
讲一堆543的 从头到尾没法治人权观念的就是护家盟那群
作者: csc1304012 (Loco)   2019-05-18 00:15:00
不会游戏结束,后续还是会需要更多解释,不过以前立法者是对的,直接民主没必要给到这么高位
作者: want150 (张氏的大号令)   2019-05-18 00:15:00
不管名称为何 实质内容不能背离太多
作者: csc1304012 (Loco)   2019-05-18 00:16:00
人民程度低落,由700万傻仔来决定法律简直灾难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9-05-18 00:17:00
不管你想解释啥 人家释宪就是说要保障人家民法的婚姻权限 你是想要怎么凹? 所以我才说 护家盟赶快去修宪这次公投的表现 真是庆幸 还好位阶不高 不然根本灾难
作者: kipi91718 (正港台湾人)   2019-05-18 00:19:00
废除就找大法官说的直接用民法阿棒棒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9-05-18 00:23:00
只是700万会决定2020就是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0:23:00
你搞错了 当初是民法释宪被说违宪但如果只废除其中1~3条呢?这次有27条喔27条给你留26条 砍掉结婚登记的条文挺同不满 只能再释宪一次喔当初也不是整部民法被释宪 是其中一个条文被释宪而已现在通过的法条若被公投砍掉某几个文字或条文一来 专法还是存在只是内容有删减 没有直接回到民法的问题而删减后的法律是否违宪 还是要再打一次释宪官司啊大法官要求要保障 但没说一定要用婚姻制度
作者: asderavo (asderavo)   2019-05-18 00:30:00
本来要打跟你类似的看法,只要闪婚姻其实可以做到两边都能忍受,反同的是反对婚姻被拿去用,他们只在乎那个词,就是婚姻一定要男女,所以随便弄一个辞出来给同性用就好,毕竟反同公投能催这么多票出来,妥协名词上的小事应该还是要做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0:30:00
如果大法官认为修正后的条文已经可以保障同性永久结合权利那就合宪了好吗他们本来就有要闪婚姻的字眼 不然干嘛用这样的法条名称?但把婚姻改成结婚登记,一定会让反同觉得你把人装肖维啊
作者: oncemore (超级喜欢林玮恩)   2019-05-18 00:36:00
你讲得很对 只是要改回来就有许多麻烦了光是溯及既往就吵不完
作者: want150 (张氏的大号令)   2019-05-18 00:37:00
唉 这个婚姻的神圣性对他们这么重要吗
作者: astr (手淫强身,意淫强国)   2019-05-18 00:39:00
根本没啥好吵的,反同方唯一胜利的可能就是修宪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0:39:00
重点在于把婚姻用结婚登记取代 这个动作摆明玩文字游戏修改法律的难度远低于修宪好吗
作者: astr (手淫强身,意淫强国)   2019-05-18 00:40:00
748解释本文“...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要删掉这个就是直接挑战大法官,这不是什么玩文字游戏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0:42:00
不然今天若通过林岱华还是赖士葆的法案咧?
作者: sdg235 (鲁宅)   2019-05-18 00:43:00
我觉得能结婚有好有坏啦,如果结婚那么好,怎么社会上有那么多婚姻问题?反正就坐看后续发展,应该满有趣的
作者: gn00063172   2019-05-18 00:43:00
干脆把结婚之类的词直接从法律上拿掉,不论同性或异性,都改成以配偶关系共组家庭之类的。这样就像爸爸妈妈之类的称谓,自己爱怎么叫这层关系就怎么叫。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0:43:00
原本条文是同性婚姻可不是结婚登记啊 后来才改的
作者: sdg235 (鲁宅)   2019-05-18 00:44:00
反同跟挺同都冷静点,不要太一头热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0:45:00
何况那个本文是指没有成立专法的情况下 要依民法结婚登记又不是规定专法一定要写结婚登记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0:46:00
主要还是释宪的条文要让他们等值吧,在这个前提下不民法超连结就会是一个违宪的概念,这是很严重的事情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0:47:00
可是算不算等值 还是要释宪不是?好比反同认为你牴触公投结果 挺同认为你没看清题目当然就个人认为 扣除是否违宪 这法条的确牴触当初公投提案人的意见 而不是没看清楚题目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0:50:00
目前是看起来法律效力差不多,等到实务执行还有得吵,是否实质等值等到到时候有人告到法院就会再修法了吧...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0:51:00
我是觉得 去年第16案 土条都能在没啥组织资源下把法条废掉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0:52:00
虽然就我理解是当初公投案写法避开了释宪,但同时也有非常多漏洞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0:52:00
这个7百多万人的公投 用玩文字游戏的手法来规避后续就算立法院没主动修改也会被公投修理啦一些立场鲜明的区域候选人 一定不怕得罪挺同阵营啊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0:54:00
那位同于宪法的释宪要怎么说? 今天的法条如果没写到婚姻相关字眼,是不是会在实务操作上发生更多问题?更甚是违宪问题大法官就是宪法翻译机啊,总不可能要用文字游戏规避掉宪法吧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5-18 01:00:00
放心啦 过了就是过了 国民党和保守派真的是凹不回来了 释字放在那里谁都动不了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01:00
修法是否违宪还是要再释宪一次啊赖士葆案今天也排入审查不是?立法院又没说这是违宪法案不能排进来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5-18 01:03:00
违宪又不是立法院能说的....而且那是法案啊大哥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04:00
释字放在那里无敌就不会有三个版本在讨论了所以你的意思是法案不能修改吗?改一定能改啦 改了是不是合宪 要在释宪一次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1:05:00
处理违宪的机关又不是立法院,立法院又没有那个权限@@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06:00
因为748是针对民法释宪不是 针对这个施行法释宪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1:06:00
而且释宪要跑多少流程啊...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5-18 01:06:00
反正大法官不太可能再受理相关案件了 小组审议就直接给你不受理了 根本不会受理进行讨论释字出来的那刻懂法律的人都知道 一切都差不多决定好了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07:00
你没搞清楚重点 因为现在反同人数还是非常多所以法条随时有可能被修改成符合反同方意见的条文因为修改法律的难度远低于修宪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5-18 01:08:00
大法官又不是吃素的 你以为人家定那两年是定心酸的哦 他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08:00
而立法院修改法律时 不能直接判定这样改是不是违宪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09:00
不是吃素的然后呢?如果后来法条被改了大法官会自己跳出来主动释宪说这样违宪?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1:10:00
但是如果你要这样修,就会有可能动到已经有政府承认关系的人吧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10:00
订两年是要你赶快修法啊 但立法后的法律哪时不能改了?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1:11:00
而且还有个问题,毕竟这次法案是会牵涉到民事问题,如果法庭都还在开,很少司法机关会在这时候动这些法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11:00
你可以不朔及既往啊 类似重婚罪概念 立法之前的关系承认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5-18 01:11:00
他们当然不会出来说 会直接不理你 你以为声请释宪人家就会受理吗 大多数都是不受理 而相类似案件就更不用说了 比登天还难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1:12:00
如果到时候要这样搞就已经不是反不反的问题,会牵涉到国家信用了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12:00
他们不理不就更好?法条内的结婚登记砍掉会出来喊着要释宪的是挺同一方好吗如果大法官不理 那就是结婚登记没有而已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1:13:00
不溯及既往?那这些人遇到法律问题以后要怎么办啊?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14:00
因为现在已经有专法了 除非这个专法被判定违宪不然专法内容怎么改 就是要依照专法内容来办事而修改法律远比修宪容易多了
作者: pcwu (Sam...)   2019-05-18 01:15:00
说真的,这个已经不是法律或逻辑能解决的,迟早有机会变成流血冲突吧...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16:00
现在甚至用公投都可以轻易去更动法条内容然后反同的人头数就是比挺同的人数头大那么多当专法被修改时 挺同的不就要保佑大法官案愿意再受理释宪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5-18 01:17:00
w大你假设的情形是什么 结婚登记删除?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1:17:00
不可能不溯及既往的,会发生你昨天签的文件今天变无效类似的情况。到时候就是要准备动乱的节奏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18:00
就算受理还要认同挺同的理由判定违宪目前法条中 反同不爽的一些条文内容啊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9-05-18 01:19:00
流血在现在台湾不至于啦,只是就看700万2020会怎么投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19:00
好比结婚登记改成同性结合登记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5-18 01:19:00
应该这么说 新法会不会违宪 这种受理是完全可能的 我刚才可能误会你的意思了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20:00
反的力道会轻很多 但挺同的会跳脚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9-05-18 01:20:00
爵卿狂假 看了就不爽 自己去处理自己就好 别出来吵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5-18 01:21:00
哦哦 我懂你的意思了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21:00
可是反同目前还是有足够的人数压迫未来法案做修正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1:21:00
如果要改是有可能的,也可以释宪,但预想一下情况就是户政系统还有各式文件跟权利证明等等制度会崩溃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22:00
类似结婚登记字眼 用公投强迫你改成同性结合登记以现在的公投门槛绝对办得到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1:23:00
可是今天好像又把公投法提高了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1:24:00
而这些法律的修改是不是违宪 每次都要打释宪官司才能确定身分证影本那种对有多人数组织的不是问题更改连署难度,但没动通过门槛而且如果是个固定全国公投日 投票率拉高也是可能的只要有个议案是全国瞩目的 而且政党会拿这个日子练兵至少在野党一定会在这个日子动员特定议案冲声量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1:28:00
理论是可行,但我觉得实务上很难成功,只要开了先例除了同婚的也会没完没了
作者: pcwu (Sam...)   2019-05-18 01:29:00
现在当然是不会流血,但以后每改一次就是仇恨的再累积,未来会不会就难说了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5-18 01:30:00
说真的虽然不是没机会 但推翻机会真的不高 反同人数固然多 但事情告一段落我想很多人即使不接受结果 也会觉得就算了 当然会闹的还是会闹 但闹到修法 我觉得不太可能 公然的踩释宪的红线虽然不会怎样 但那样子在法律人眼中真的不怎么有趣
作者: LZzzz (邻家咸鱼粥)   2019-05-18 01:32:00
然后就会有人觉得宪法没用吧...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爱)   2019-05-18 02:02:00
你搞不清楚状况吧...反同其实就很单纯同性不论任何方式就是不能合法化,不能认同就是了;但是大法官已经释宪一定要合法,这是闪避不掉的,反同很多都不知道大法官有强制一定要合法你知道吗?
作者: yyc1217 (somo)   2019-05-18 02:15:00
很多人知道 但是认为民意最大
作者: mariewtsai (Marie)   2019-05-18 02:16:00
仗着人多就藐视法律吗 嘻嘻真恶
作者: reexamor (gtc)   2019-05-18 03:25:00
宪法宪法宪法宪法宪法宪法宪法宪法宪法宪法
作者: ferrinatice (Fervent Apprentice)   2019-05-18 03:28:00
也是
作者: kuanklm (kuanklm)   2019-05-18 04:08:00
https://i.imgur.com/naYhAmW.jpg我理解反同方的不服气,但确实他们公投的主文跟理由书写的就是如此,请理性看待
作者: DoubleStd   2019-05-18 05:46:00
楼上说得好
作者: bloodyiris (鬼)   2019-05-18 07:25:00
我觉得反同大部分根本没看条文 他只是纯粹的反 不要说结婚 就连再一起都碍眼
楼主: wfelix (清云)   2019-05-18 07:39:00
那个理由也能说成是民法婚姻内的内容不能直接套啊反同可以接受林岱华或赖士葆之类的合法化但不能接受结婚登记或民法婚姻原则直接套上去何况公投时 正方阐述意见就是一直强调不能用结婚同样的文字内容,有不同解读方式又不是很稀奇你认为这是民法婚姻和专法婚姻的差别但我在两案理由并陈以及他们正方辩论时讲的理念他们的重点是 [婚姻]以外形式 而非把民法婚姻改成专法婚姻再者当然有些极端反同意见是认为任何形式都不行但绝大多数是可以接受婚姻以外方式 类似同性结合登记而这样的更动合不合宪?那还是要再吵一次啊而这次立法 把同性婚姻转弯变成结婚登记是反同方可以拿来凝聚反对势力的相骂本因为很容易说服反对者 政府就是拿你公投的结果庄肖维
作者: cahsakgae (......)   2019-05-18 08:05:00
再怎么公投再怎么修,到时违宪一样不通
作者: abc801224 (ionmanxp)   2019-05-18 08:37:00
今天过的只是草案,内容说改就改ok?看来很多人搞不清楚挺同反同的人纠结的是婚姻两个字
作者: ying0502 (小萤)   2019-05-18 09:22:00
其实一开始把这议题提公投就用心险恶,你在美国提这公投也不会过,有些东西就是大部分人接受不了还是需要的有些人权议题提公投是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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