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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位大法官高过全民公投?民进党版同婚法案换汤不换药 践踏765万公投民意!
里面有一段说:
“15位大法官 vs 全民公投,谁比较大?
2017年5月,大法官针对民国18年制定的民法婚姻规定做解释,宣告“旧”的民法婚姻规
定违宪。2018年11月24日,公投第10案和第12案在民法婚姻已经产生“新”的立法原则,
自此大法官解释已无立足空间。”
现在执政党对外宣称,大法官释宪位阶等同宪法、高于公投,所以要推动同婚法案,还帮
这个同婚法案化了妆、改了名,取名为“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为大法官
解释立法,还要求立法院照办。且执政党执意用“婚姻”或“结婚”去规范同性二人之共
同生活关系,内容还不断“准用”民法婚姻,其实是变相修改民法婚姻规定,已严重违反
公投第10案和公投第12案之精神,践踏700多万公投民意!
所以,明(17)日立法院的表决,不只是同婚法案的表决,而是关乎“大法官vs人民,谁
比较大?”的表决。
民进党版的同婚法案,既然认为大法官的位阶高于全民公投,接着我国将面对一个严肃的
问题。如果连婚姻制度,人民都无法作主, 更何况是国家主权呢?将来若大法官释宪说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且大法官位阶高于人民公投,面对这样的情形,台湾人民能接
受吗?到底谁才是国家的主人?是15位大法官,还是人民呢?这个国家到底是谁作主呢?
到底大法官释宪案比较大,还是公投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