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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ikk33 (陈V)   2019-05-15 15: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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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关系新纪元──从《台湾关系法》到《台湾保证法》看台美关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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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关系法》立法四十周年之际,美国众议院通过《台湾保证法》(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19,H.R. 2002),与《再确认台湾关系法》(H.Res. 273)。《再
确认台湾关系法》(H.Res. 273)主要是表述众院意见,较不具约束力。相对来说,《台
湾保证法》本身是个法律,如果“能”与参院版达成合意,成为法律的机会不小,届时其
内容对行政部门有明确要求展开行动的部分,就会是外界关注的焦点。
近几年来随着美中关系日益恶化,以及中国对台湾压力日增,美国国会的挺台法案数量与
质量都大幅增加,不论是以附属在其他法律的涉台条款冲关(例如2016─2018的《国防授
权法》)或是单独立法通过(《台湾旅行法》,TTA),还是包裹在美国对亚洲政策的整
体法律之内,例如《亚洲再保证法》(Asian Reassurance Initiative Act)等,与90年
代多以不具约束力的国会决议方式行之的作为,可以看到现在的特征是将挺台议案法律化
,法案内容具体化、法案内要求行政部门的作为明确化等发展,这是90年代我们对美国会
外交难以想像的。
记得1999─2000美国会正在辩论《台湾安全加强法》(Taiwan Security Enhancement
Act)时,当时台湾从事与观察国会外交者莫不屏息以待,因为那是1979年通过《台湾关
系法》后首次出现涉台“法案”,而不是涉台“决议案”,有些许可能在国会过关。但当
时最大的风波也只是在众院外委会的Mark-Up。
笔者有幸在那时当场目睹民主─共和两党在Mark-Up过程的激烈交锋,包括在野共和党对
行政部门官员(那时是代表国防部的坎贝尔与代表国务院的罗斯)的严厉攻击。但这个众
院外委会的Mark-Up与动辄由众院或参院通过涉台法案的今日相比,可说是小巫见大巫。
这已代表支持台湾挺过中国压力,已经是共和党与民主两党的共识了。
在《台湾关系法》立法四十周年之际,美国众议院通过《台湾保证法》(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19,H.R. 2002),与《再确认台湾关系法》(H.Res. 273)。图片
来源:达志影像/美联社
《台湾关系法》是少数美国会主导对外事务的正面教材
美国是三权分立的民主体制,理论上来说,既然是分立互相制衡,则立法权也可以对外交
事务有所着墨,但实际上的宪政运作在国防外交的权限规定,多放在行政部门身上,只有
在国际事务牵涉到内部事务时,立法权可以透过对国内事务的相关立法达到对国际事务的
影响效果。
在美国还不是个国际咖时,攸关内政的法律对国际事务是没有多大影响的,但当美国变成
举足轻重的国际力量,各国与美国的交往既深且密,加上美国的经济与文化资源是维持某
些国际体系运作的关键时,美国可以透过内部法律对国际事务造成实质影响。
这也意味着美国会是透过对美国内部事务的立法取得对国际事务的影响效果,而《台湾关
系法》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例,这是规范美国与一个外国政体及其所管辖人民之关系的
法律。相当于国会对某一个涉外关系进行框架性的直接立法。
由于对行政权力有一定的重叠,在《台湾关系法》立法时,当时的卡特政府实际上对此非
常不喜欢,甚至部分业管官员将其视为是美国与一个即将被并入中国的区域,在其“转换
期间”对美国与该区域关系的暂时性规范举措。是台湾人民在这段期间的经济努力与政经
社运所带来的政治转型,使台湾不仅没有消失,国力还大幅成长成为世界前二十五名的中
型强国。
《台湾关系法》正是让被断交的台湾得以存活并强力发展的重要关键。
正因为美国国会少有对外事务直接立法,且结果是这么令人惊艳的例证,因此台湾与《台
湾关系法》已经成为美国国会处理对外事务重要的成功典范,对美国国会的意义非同小可
。以现在的氛围来说,《台湾关系法》已经类似美国国会的心肝宝贝。美国国会在冷战时
代有一些极具国际战略意义的典范性立法,例如《高华德─尼可拉斯国防部重构法》(
Goldwater-Nichols Act,1986)、《Jackson-Vanik Amendment to the Trade Act 1974
》(对非市场经济,特别是针对共产主义国家的贸易处理法)等,现在《台湾关系法》大
概已被认为具有这个地位。
美国国会是透过对美国内部事务的立法取得对国际事务的影响效果,而《台湾关系法》却
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例,这是规范美国与一个外国政体及其所管辖人民之关系的法律。图
片来源:维基百科
《台湾旅行法》与《台湾关系法》的纵向继承及横向分工关系
但《台湾关系法》立法至今已历四十年,与冷战(1950─1990)同寿,“一中政策”历史
更久远,当时立法的国际与两岸背景与今天大相迳庭,其能否应对今天的挑战,过去一直
有质疑的声音。而过去也不乏有立新法的前例,例如1999─2000年的《台湾安全加强法》
(Taiwan Security Enhancement Act)大辩论,就是认为《台湾关系法》这个单一法律
,是不足以处理1996年的台海危机。
但国会以法律挺台是过去几年出现的现象。虽然从1999─2017年,除了《台湾安全加强法
》外,还有其他法案,例如在2013年由前共和党众议院外交委员主席莱缇娜(
Ros-Lehitnen Ileana)提出的《台湾政策法》(Taiwan Policy Act of 2013,H.R. 419
)。在2017年七月也有共和党参议员Tom Cotton提出的《台湾安全法》(Taiwan
Security Act of 2017,S. 1620),真正以单独“较”具约束性法律通过者,首属2018
年3月被川普总统签署的《台湾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
这个法案的通过象征重要的分水岭,因为过去攸关台湾的法案,除了《台湾关系法》通过
外,往往多是象征意义居多,毕竟法案要通过需要议员连署同意,自然会将国会两党政治
、党内的各种交换,国会与行政部门的不同折冲等杂七杂八的带进来,使得法案通过的过
程变得大为复杂,除非是透过多金又两党人脉通透的职业说客,否则法案往往会胎死腹中

台湾虽然号称是拥有仅次于以色列的国会能力,但这个第二名与第一名还是有相当差距的
。这也使得过去如果要交出国会成绩,往往是以不具约束力的国会意见为首要。
美国资深联邦众议员夏波(Steve Chabot)。图片来源:达志影像/美联社
《台湾旅行法》在2016年九月由友台的美国会议员夏波发起时,那时多被认为只是另一个
由友台国会议员发动,呼吁行政部门要重视台湾,但无法成为法律的道德提案。毕竟那时
普遍认为希拉蕊当选美国总统希望甚浓,共和党建制派对确保国会席次可能比支持川普当
选更重视,因此这个由共和党议员发起的提案,不太认为有机会取得极可能下任会是民主
党政府的背书,因此当时多不看好。但之后无论是中国的十九大政治报告、习近平终身制
的建立等,都使美国对中国的印象出现负面的根本定性。
当对中国期待消失,对美台关系的自我设限自然就较少。而《台湾旅行法》也微调其调性
,使其取得两党一致的同意与川普政府的背书,导致最后是以川普亲自签字的方式成为法
律。这个成功类似打破了美国会在涉台立法的自我审查心理,不必再认为法案一定不会过
,这也让其他的类似作为开始跃跃欲试。正值今年是《台湾关系法》四十周年,如能有新
的法律可以强化台美关系,不正是对《台湾关系法》最好的注脚吗?
今年三、四月在参议院与众议院先后提出的《台湾保证法》,与这个脉络有一定关联。
与《台湾关系法》相比,《台湾保证法》在期待美国行政部门有关支持台湾的作为上,有
列出更具体的标的与其要服务的目的,还针对联合国内部不以国家为会员前提的组织,明
确提到希望支持台湾成为这些组织(联合国农粮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会员。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法案提到要检讨,甚至是改变国务院的对台关系(管理)方针。这个
广被外交实务界批评但却行之有年的国务院内规,对于台美实务关系的发展形成诸多障碍
。这次众院通过的议案对此特别着墨。如能成为法律并认真执行,相信拿掉了这个国务院
内规的制约后,台美关系在未来是有可能出现重大进展的。
由于《台湾保证法》在众议院通过前,同时还通过一个《再确认台湾关系法决议案》。在
这个时点暗示众院认为《台湾保证法》不是取代《台湾关系法》,而是在《台湾关系法》
被再确认的前提下,从别的方向补强台美关系需求。而分析《再确认台湾关系法决议案》
与《台湾保证法》的内文,也可以发现两者似有着垂直继承,但也有平行分工的关系,《
台湾保证法》在某种程度,更像是《台湾关系法》的升级版,只是它但无意取代《台湾关
系法》。
《台湾保证法》参众议院不同版本的玄机
《台湾保证法》在众院以414:0,17票弃权的方式通过,但在成为法律前,必须也由参院
通过。有趣的是,三月参议员Tom Cotton就在参院提出《台湾保证法》但至今还没出委员
会,反倒是四月九日才引介入众院,但其《台湾保证法》不到一个月就在众院通过。这到
底是怎么回事?
此外,众院的《台湾保证法》版本基本上是根据参院版本而来,但这个在众院通过的版本
与三月至今还躺在参院委员会的版本有不小差异。正是这个差异导致国内不少媒体在第一
时间拿三月的参院版本当成众院通过的版本来解读《台湾保证法》的意涵,但之后发现错
误连忙赶着修正的情事。到底众院与参院版本有什么了不起的巨大差异呢?
首先,参院版本有一整段提到,要求美国国防部要尽力协助台湾的不对称防卫战略,包括
台湾的水下与防空能力之发展、要求国务卿尽力协助将台湾包括在与美国的双边或是多边
军演,以及美国在台协会驻台首席军事联络官必须是将级军官等文字,在众院版本通通不
见。
众院版虽提到美国协助台湾增强水下与防空能力以及不对称战力的整合,但却是在军售或
是军备转移(Transfer of Defense Article)的状况下,至于国内媒体很兴奋提到会有
海军少将以上军官驻台云云,对不起,这不在众院版本中。
其次,众院版本也没提到要朝向台美FTA。是参院版本提到美国贸易代表署需与台湾重启
以达到完成台美FTA为目标的TIFA对话。众院版本把这一段删掉了。
再者,针对国务院《对台关系(管理)方针》(Review of Department of State
Taiwan guidelines),参院版本是说在《台湾保证法》变成法案后的一百八十天内,“
总统”须对国务院的对台关系方针(guidelines)展开检讨,同时须向参众两院提交其检
讨报告。参院也要求总统须向国会参众两院外委会提交《台湾旅行法》执行情形的报告。
但在众院版本中,展开对台关系方针检讨的主导者被改为国务卿,向参众两院报告的义务
也改由国务卿担任。
这几个参众两院版本的差异,大部反应了民主党的态度,导致其所控制的众议院版本会出
现这样的结果。
民主党对自贸协定的态度现在十分负面,不想与台湾谈FTA可能不是畏惧中国而不与台湾
谈自贸协定,而是本身对任何自贸协定都没胃口,把驻台武官层级从文中拿掉,可能与其
对台专家还是以建制派为主流有关,自然会认为派遣高阶军官驻台是没有意义的。但把检
讨对台关系方针的责任改由国务卿,不是总统,可能共和党认为这有助于得到总统的签字
,或是民主党也乐得弱化川普总统的角色等考虑吧。因此虽然各有相反的考量,但结果却
出现重合,等这几个因素吧。
但另一方面,众院版对于台湾的国际参与却花更多篇幅,认为美国必须强力支持台湾的国
际参与,认为中国对台的封锁使已对台湾的安全与民主产生负面冲击。相较于参院版,众
院版对于支持台湾国际参与的力道更强,目标也更明确,且对于参与策略有更细致与清楚
的策略。提到支持台湾成为“联合国农粮组织”、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非以国家
为会员前提的联合国组织之会员,更是前所未见。
从民主党控制的众院所出炉的《台湾保证法》版本,似乎预示了民主党对台政策可能更著
重于台湾的国际参与,共和党可能更强调台美双方在军事安全与战略的合作。
须关注国务院对台关系(管理)方针的检讨过程
参众两院版的《台湾保证法》都提到要检讨国务院的对台关系(管理)方针,只不过参院
版要求总统主持对台方针检讨,众院版本则把责任交给国务卿。由于包括前美国在台协会
处长司徒文多次在公开场合说过,这个方针实际上并无道理可循,只是年复一年官僚作业
的自动化结果。该方针的部分内容曾被外媒披露,例如不称台湾领导者的职称,而称其为
Taiwan Authority,不称Taiwan Country、Taiwan Government,助卿(含)、三星中将
等人因公到台湾出差不能拿公务护照,私人理由来台湾也必须取得国务院的事前准许、国
务院官员不能与台湾驻美官员见面,必须在美国在台协会位于维吉尼亚的办公室碰面,及
其他一堆规定等等。这个方针不是法令,而是美国政府对自己的规定。
台美关系进展的缓慢,与这个规定有直接关系,这都还与美中关系的好与坏无关。这个规
定使得台美官员的互动变得十分麻烦,因其规定的不仅是国务院,还包括其他部会与台湾
的互动。连国务院官员对于只为了与台湾官员,甚至包括驻美官员见面谈公事,还要特别
从雾底(Foggy Bottom)跑去在维吉尼亚罗斯林(Rosslyn)的AIT办公室,都觉得不胜其
扰了,请问对其他部会有业管台湾的官员会有什么感觉?
这些非国务院、国防部的官员不是只在管台湾,与台湾的公务员一样,平常也是一堆忙不
完的事情,要约到外面茶叙或餐叙当然很不容易,毕竟可以直接打电话或走进办公室用五
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情,这个规定却搞到大家非要花一个礼拜约时间碰面,决策官员在这种
状况多不容易约到,往往变成要与无力决策的业管科员沟通,透过他/她传达讯息。这样
的沟通品质自然不佳,形成决策的反应能力与时间更会受到严重影响。
更好笑的是,美国务院这份规定把司长级的亚太助卿来台一事搞得天大地大,好像是多么
重要的发展,助卿来台就会使中国大暴怒,台海就要打仗了一样。但欧洲、美洲与亚洲不
少国家的同等层级官员来台湾却像是走灶脚一样。来去自如一点事没有,甚至这些国家更
高的部次长层级内阁官员也是来台湾公开参访,事后也被证明没出大事,中国没因为这样
就与这些国家断交。
反而是美国与台湾事务最相关的官员要来台湾困难重重。这些荒谬现象与这个规定脱不了
关系。因此如果可以就这个不合时宜的规定给予调整,或是以其与《台湾旅行法》相冲突
为由,干脆将其废除,在解除这个无意义的人为枷锁后让台美关系自然成长后,台美发展
的空间就会变很大。
美国务院规定把司长级的亚太助卿来台一事搞得天大地大,好像是多么重要的发展,助卿
来台就会使中国大暴怒,台海就要打仗了一样。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能否使美国对台政策基础从“一法三公报”变为“三法零公报”吗?
目前我们都只是在谈这些法案的部分内容,及其对台美关系经营的冲击。但这些法案与《
台湾关系法》一样,其法律位阶都是“法案”。我们可否仿照让先前雷根对蒋经国提出个
人保证的“六大保证”成为美国对台政策“基石”的前例,让这些法案也成为美国对台政
策的“基石”呢?
有人说诸如《台湾旅行法》、《台湾保证法》这些法案的内容都不够具体,但请问’台湾
关系法=>’有什么具体到不行的内容呢?《台湾旅行法》、《台湾保证法》明显是补充以
维持与台湾人民关系为首要的《台湾关系法》,因该法无法处理今天高强度、高张力的台
海维和,也无视于台湾现在是美国国际合作重要伙伴的事实,因此这些法案会是面对新环
境的新补充,不是取代《台湾关系法》,而是从其他方面对台湾关系法涵盖面向展开新补
充。
如果哪一天,美国对台政策不会再扯什么“一法三公报”,而是强调这是以诸如“涉台三
法:《台湾关系法》、《台湾旅行法》、《台湾保证法》”等为美国对台政策的基础,这
样我们大概就可以自信的说,台美关系正常发展的轨道已经建立了吧!
作者为读错书,入错行,生错时代的政治边缘人
4.附注、心得、想法︰
早就走错了路
现在
改正还来的及
只要招招达毙命之效
没有
任何来部击的
作者: YOTO0282 (Alex_Yoto)   2019-05-15 15:38:00
讲白点美国就是卖武器给台湾可以,协防台湾别想!写一堆就是美承认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至于一个中国指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决定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9-05-15 15:43:00
一楼只花三分钟看完,难怪解读错误一堆这篇正确来说,是美国为了对抗中国,加强了与台湾的连络和关系正常化未来美国派官员来台,中国别太惊讶,因为这于法有据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19-05-15 15:48:00
美国就是人类史上最温和的霸权 秩序建构者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9-05-15 15:48:00
对中华民国来讲把中华民国变台湾是可以接受的吗?不可以接受的话请洽美国总机,骂台湾分机无法处理您的问题
作者: atinod1 (线线)   2019-05-15 15:56:00
还在美国承认,你昨天是不是没看新闻
作者: inthenchen ( )   2019-05-15 16:10:00
语毕,还是一个中国。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9-05-15 17:27:00
只有一个中国 但中华民国不能改名成台湾xdd如果美国承认一个中国 干脆给中共就好 另外中华民国修宪成台湾问题在于美国不肯让中华民国修宪成台湾所以阿扁说做不到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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