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14/1444541.htm
记者杨亚璇/台北报导
曲棍球之争有了新变化!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在2014年指控前国民党立委林沧敏任中华民国曲
棍球协会理事长诈领补助款500万元,甚至还打赌吞3颗曲棍球,不过,监委高涌诚、蔡崇义
认为,这起案件严重违反办案程序,因此提案弹劾,监察院14日开会,最终以6票对上5票弹
劾。监委强调,此案与段宜康要不要吞曲棍球无关。
2016年1月,彰化地检署以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秘书长李淑惠、总教练张文耀犯刑法上伪造
文书、业务侵占等罪,因认罪且已将540万返还体育署,以及向彰化县政府补缴相关住宿费
合计68万9800元,被告受“缓起诉”处分、各缴交15万、3万元支付缓起诉处份金。监委蔡
崇义指出,该检察官应该查的没有查,有诸多缺失。
监察委员高涌诚、蔡崇义指出,陈隆翔侦办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相关人员涉嫌侵占公款案件
,漏未论断伪造印章、印文及署押,以及侵占及盗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实,导致本案将应没收
及应发还原所有权人彰化县政府依规定销毁之物,却以“发还被告”之处分命令结案,违反
刑法第219条明文规定,均属严重疏漏。
出席会议的监委有11人,采记名投票表决,其中蔡系监委张武修、杨芳婉、赵永清、杨芳玲
、陈师孟、田秋堇等6人投下赞成票;马系监委蔡培村、包宗和、江明仓、仉桂美、方万富
则投下不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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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权核心不容少数监察委员滥权侵越》(中华民国检察官协会)
有关监察院就台中地检署陈隆翔检察官于彰化地检署任内,侦办曲棍球协会相关人员侵占公
款案件所谓违失通过弹劾乙案,本会声明如下:
1、 #本件检察官侦办业经检察权内部监督,#并无违误:
曲棍球协会一案经立法院段宜康委员告发,监察院高涌诚、蔡崇义委员除约谈陈检察官外,
更积极大规模约谈台湾高等检察署台中检察分署(下称台中检察分署)检察官及台湾台中、彰
化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主任检察官、检察长、法务部检察司司长等多人,问题始终围绕陈检
察官对该会祕书长李0惠作成缓起诉处分时,有关4颗印章及1颗报废圆戳章认事用法及后续
没收细节之事。为备约询,台中检察分署曾邀相关人员召集会议再次检视该案相关事实认定
及法律适用问题,咸认于法并无违误。
2、 #侦查核心事项不容监察委员违宪干预:
检察官之侦查权为司法权行使之一环,参照大法官释字第五三0号解释,监察权固得对检察
官之办案绩效、工作勤惰等,以一定之客观标准予以考查,或就检察官侦查职务以外之检察
行政事务行使监督权;惟有关“侦查核心内容”之判断,包括侦查计画、事实认定、法律适
用、法律见解、犯罪构成要件之认定、法律关系之判断、证据及证明力之分析取舍、裁判内
容等,当然系由检察官依据法律本于良知及专业独立判断,并由司法权之救济机制自我纠错
精进,方符权力分立原则。监察委员纵有不同之法律见解,岂容任意滥权弹劾。
3、 #缓起诉处分已斟酌至当,#合法妥适,#不容任意曲解:
本案究其实质,陈检察官对被告李0惠之处遇决定,系考量被告并无前科,在政风及廉政调
查中即已迅速填补被害机关;其后侦查中又生有难治之重病,不良于行,在被害机关损害已
受完整填补之前提下,检察官以缓起诉使其复归社会交付考验,并使司法资源不致浪费在审
级间无关宏旨之认事用法细节上,而为缓起诉处分,并无不当之处。就结果而言,被告李0
惠之缓起诉已确定,并已期满而未经撤销,足见被告通过缓起诉考验制度,再社会化情形良
好,且已达成犯罪特别预防之目的,更足证当初缓起诉处分之决定妥适。监察院在本件弃缓
起诉核心功能已达成之结果于不顾,执著于无当事人争执之报废戳印没收细节,称系重大违
误,显然侵越检察权核心。
4、 #监察权行使应谨守宪法分际:
宪法增修条文第7条第5项规定:“监察委员须超出党派以外, 依据法律独立行使职权。”
本会严正呼吁:监察权调查权之发动及进行,应本诸客观超然之立场,谨守监察权与司法权
之分际。
心得:敝人非法界人士,雾里看花。上次上新闻被弹劾的公器私用闯幼儿园的林俊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