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历届最优秀板主大家认为是谁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9-05-13 23:22:51
这倒果为因的逻辑实属荒谬!!
说的好像 他们违规是我陷害他们去违规似的......
说的好像 只要我不抓,他们就没违规似的........
说的好像 其实他们没有违规,是我乱抓的........
说的好像 只要超过七天,他们就不算违规似的....
这逻辑真的很可笑.......
只算本人有发文的72篇判决公告,仅二篇在板内申诉,
如:cjol(申诉驳回无再上诉)、LoLoGo(申诉至小组
长,尚待帐号部认定....)
被本人依 政黑版规七-6 查察违规,并给予处分的25位
版友,其他包含3位判了十年水桶、3位判了几百天水桶
,也仅上述那位 cjol 提案申诉(申诉原因也不是我抓
他超过七天的违规)。
被处分的人不要说心服口服,至少人家也没意见要申诉
,乱判了一年也没人申诉?可以告诉我们原因吗?
还是我告诉你一个原因,其实我们版主采的是多数决,
不是本人独掌乾坤,一言决之,不管是判决还是版务,
其他 Neptunium、hong888 两位版主也有帮忙判决、参
与版务决策,真的觉得我乱判,他们也可以出意见反对
跟驳回的(事实上有几个案子,我的判决与他们两意见
相反,这也不是没有的事情。)
说明白一点,处理所有违规文章(不只七天)是我们三
位版主的决定、认可且执行的,不只是我,你总不会以
为我发了几十篇公告,其他两位版主都不知道吧?
(小声点问一下....既然不只我一位版主认为可以这样
做,那可以道歉了吗?)
回到原点,政检版三-4版规提到:‘版友只能检举七天
内的违规’,你就自己衍伸解释这是‘版主只能处理七
天内的违规’的意思,是谁告诉你的啊?版规?小组长
?还是站规啊?
总得说个依据出来,别让人说你无中生有嘛!!
※ 引述《nnkj (井上吃鸡)》之铭言:
: 先看看Jefferson231的第一个被检举案,检举者用了2月17日跟2月20日的超贴行为作为证据
: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50682211.A.902.html
: 再看看Jefferson231的第二个被检举案,检举者用了4月15日到4月20日的超贴行为作为证据
: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55755031.A.9F6.html
: 第二个检举案的判决如下
: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5770303.A.1A3.html
: 发现了什么? 发现了板主无视政检三-4, 自行追溯并采用七天前的行为作为证据.
: 这就是滥权, 政检三-4 形同虚设.
: 政检三-4如下
: 4.检举案请于违规事实发生之168hr(7天)内提出检举,逾期视同超过追溯期,不予受理
: 而且第二个检举案的判决中,板主使用了比第一个检举案证据2月17日跟2月20日 更之前
: 的11月当成证据
: https://i.imgur.com/l4TAzJF.png
: 这就是我说的,板主可以 养案 而把人整死.
: 为何第一个检举案不追溯七天前,第二个检举案就追溯七天前至 四个月前 的11月?
: 因为第一个检举案是初犯, 只能判警告, 第二个检举案是再犯, 就可以整人啦.
: 这 就是滥权 董?
: 新板主kero2377公告了前科定义,证明先前的前科认定是板主自创的,没有依据,也是滥权.
: 如果你能够找到政检三-4实施之后有你之前的板主的判决也采用七天前的行为作为证据,
: 我愿意道歉并收回对你的评价.
: 我认为政检三-4绝不是给板主钻巧门 滥权 跟 整人 用的.
: 其他板主不做的, 不是因为你 比较高明.
: ※ 引述《AskWhat (问沙小......朋友)》之铭言:
: : 一、 版主查察‘对于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依据
: : 我想你讲的是 政检版规三-4 的规定,如果你中文理解能力没问题的话
: : ,应该会知道政检版规第三章再讲什么....讲的就是对于‘检举文的规
: : 范’,这是在给"版友"提案检举用的规定,不是版主。
: : 是不是有哪个版主查察违规时,有自己发过检举文,让你误以为版主只
: : 能依照‘检举文的规范’来检举啊?
: : 而版主查察政黑版规有关第二章的违规,是依据哪一条?
: : 是依据 政黑版规七-6 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 : “板主对于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应主动处理,以维护版面秩序。”
: : 请你先告诉我们,你怎么正确理解出这条版规何时、哪一个字说只能主
: : 动查七天内的违规?
: : 二、你举的两判例:#1Skok_6Z (HatePolitics)
: : #1Sk_SCQl (HatePolitics)
: : 你真的"理解"版主在判什么吗?又为何重判?
: : 上面第一点提到 政黑版规七-6 可以让版主主动处理采删除/退文处置
: : 之违规。
: : 所以在 #1Skok_6Z (HatePolitics) 这个判例,版主群处分了违规者所
: : 有的文章(不只七天内)。
: : 然依据 政黑版规七-8 规定,版主删文处分完,要先警告,警告后才能
: : 再处分,前述判例没有经警告就直接水桶,所以经申诉后,版主才改判
: : ,改判的结果也是要求违规者将所有违规文章(也没说只删七天内的违
: : 规文章就好)删除,没有修正,被版主查到还有违规文章,同样要执行
: : 水桶。
: : 改判是因为没有警告,而不是处罚超过七天的违规。
: : 改判结果也是要求修正所有违规,而不是只修正七天内的违规。
: : 同样那句话,你真的看得懂你举的这两个判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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