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历届最优秀板主大家认为是谁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9-05-12 21:04:14
: → nnkj: 你那自创前科 自行回朔超过七天前的证据 就是笑死人 05/12 19:34
: → nnkj: #1Skok_6Z (HatePolitics) 还好如今的版主群有看懂这篇 05/12 19:38
: → nnkj: #1Sk_SCQl (HatePolitics) 版主群改判 05/12 19:43
: → nnkj: 板友不能用超过七天前当证据 你板主却拿来用 不觉得怪怪的吗 05/12 20:09
: → nnkj: 因为是这位主导 , 其他两位我就当作 盲从 05/12 20:10
: → nnkj: 至少Neptunium被吐槽后会转弯 05/12 20:16
: → nnkj: 在你之前 有哪位板主像你这样判的 所以我认为你是最烂版主 05/12 20:20
一、 版主查察‘对于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依据
我想你讲的是 政检版规三-4 的规定,如果你中文理解能力没问题的话
,应该会知道政检版规第三章再讲什么....讲的就是对于‘检举文的规
范’,这是在给"版友"提案检举用的规定,不是版主。
是不是有哪个版主查察违规时,有自己发过检举文,让你误以为版主只
能依照‘检举文的规范’来检举啊?
而版主查察政黑版规有关第二章的违规,是依据哪一条?
是依据 政黑版规七-6 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板主对于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应主动处理,以维护版面秩序。”
请你先告诉我们,你怎么正确理解出这条版规何时、哪一个字说只能主
动查七天内的违规?
二、你举的两判例:#1Skok_6Z (HatePolitics)
#1Sk_SCQl (HatePolitics)
你真的"理解"版主在判什么吗?又为何重判?
上面第一点提到 政黑版规七-6 可以让版主主动处理采删除/退文处置
之违规。
所以在 #1Skok_6Z (HatePolitics) 这个判例,版主群处分了违规者所
有的文章(不只七天内)。
然依据 政黑版规七-8 规定,版主删文处分完,要先警告,警告后才能
再处分,前述判例没有经警告就直接水桶,所以经申诉后,版主才改判
,改判的结果也是要求违规者将所有违规文章(也没说只删七天内的违
规文章就好)删除,没有修正,被版主查到还有违规文章,同样要执行
水桶。
改判是因为没有警告,而不是处罚超过七天的违规。
改判结果也是要求修正所有违规,而不是只修正七天内的违规。
同样那句话,你真的看得懂你举的这两个判例吗?
作者: watermind (晴天)   2019-05-12 21:05:00
看了几任下来 居然是死鱼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9-05-12 21:05:00
Askwhat 必须吐槽你 政黑版规讨论应该在政检版吧 你是前版主耶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9-05-12 21:08:00
这我可以接受....板主可以删完文后,给我警告.....被你质疑版规,我能接受,有错就改....被nnkj这样的理解能力质疑,我觉得很丢脸。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9-05-12 21:11:00
哎 善意提醒啦 干嘛自找烦恼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9-05-12 21:14:00
我贴错篇了 第一篇应为 #1SkoSCmn (HatePolitics)
作者: c1951 (QQ)   2019-05-12 21:20:00
推AskWhat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9-05-12 21:42:00
自创前科 可参考#1SYa3lFh (HateP_Picket)政检板三-4这条就是在说违规事证不采用七天前的证据还是你要主张板友不能用七天前的当证据检举人但版主可以喔 但版主可以喔 但版主可以喔这就叫 扩权 董?七天前的能当证据 板主就可以养案以整死某个看不顺眼的板友这就叫 扩权 董?更正 应该叫 滥权 董?在政检板三-4存在之后 请问过去有哪位版主采用七天前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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