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看到很多版友再讨论这个新闻,还原当天的讨论:
一、第二预备金之前编了9亿。第二预备金只需送议会备查,不需议会同意始得动支。
二、但是这笔钱实在太大,一次就占了二备金的30%,在场资深议员表示之前没有这么大
笔过。
三、且二备金一般会希望备着以免有各种灾害需急用,如果可以,比较好的方式是按一般
状况编列预算或追加预算。在场所有有发言的议员都说这笔费用不会挡。
四、在场议员分为两种意见:
(1)搁置退回:但它只是备查,所以一样可以动支元。
(2)搁置退回并附带决议议会同意、市政报告前不得动支:但这样的附带决议有没有效
力?可能没有。
(3)改为审查,送财建委员会:委员会到底能不能对二备金审查?可能不行。
五、因此,议长裁示搁置,并请5/16市长专案报告时针对此事报告,并于会前补充书面资
料说明 。
我的想法:用这么大笔的二备金(占30%)议会当然会有意见,因为它其实是可以事先编
列的但却没有;再加上上一次的2点多亿又是自己撤掉了,自然会受到反对。
不过因为这笔钱确实有需求,议员们针对预算本身并没有意见,而是对程序有意见,认为
该用追加或一般编列预算的方式较为妥当,不少议员也说明若追加预算也愿意承诺尽速通
过。
但原则上二备金编了以后就是可以自行动支;超过5000万只需备查即可,因此到底要用二
备金还是追加这个只会影响府会关系,不会影响设备添购。
补充/
议会还要求市府要提供惩处名单,因为市场处说会变成这样是先听了童仲彦议员的建议后
来发现不可行(具体当时是怎样我不太清楚,但当天市府是这么说的)。这些都将由5/16
专案报告市长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