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林岱桦版同婚专法非折衷 亲人可毁婚

楼主: yahappy4u (yo ya ha)   2019-05-03 16:17:40
1.新闻网址:
https://is.gd/ofxqc7
2.新闻来源︰
风传媒
3.新闻内容︰
林岱桦版同婚专法非折衷版 竟允许“姑姑”拆散同性关系
由王雪红家族的基金会在立法院游说、民进党立委林岱桦提出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
释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明(3)日将于立法院会迳付二读,与行政院版的同婚专
法,以及下一代幸福联盟的版本,一同并案协商。民进党立委钟佳滨今(2)日于朝野协
商时声称这是政院版和蓝委赖士葆版之间,“谋求合谐”的第三版本。
不过民进党立委段宜康指出,林岱桦版并非“折衷”版本,其内容条文不但排除大法官释
宪文要求同性应有的“婚姻自由”,同性缔结的法律关系,甚至允许当事人三亲等内血亲
诉请同性结合关系不成立,也就是父母、子女、祖父母甚至姑姑、叔叔、舅舅等血亲,都
有权要求拆散同性关系。
反同阵营另推林岱桦版 拟取代赖士葆版同婚专法
行政院在2月提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保障同性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
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之“同性婚姻关系”。而反同婚的下一代幸福联盟,也随即委由赖士
葆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保障同性以经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仅能成立“同
性家属关系”。
据了解,同属反同婚阵营中,有团体认为赖士葆版本与政院版,条文文字落差太大,内容
难以直接对照,若表决对反同婚阵营不利,因此计划提出同样剥夺“同性婚姻”但大部分
文字与政院版较接近的版本,以“折衷版”姿态加入战局。
笃信基督教的王雪红家族透过胞姐王贵云的基金会,以及另位胞姐王雪龄在立院穿梭,锁
定执政党立委,将政院版及赖士葆版标签为“极端、对立”版本,盼立委支持他们所草拟
的“折衷、中间”版本。最后由林岱桦提案,获朝野立委连署成案;教会团体熟知立院院
会处理程序,未必能保证该版本并案协商,还找上个别立委,打算在协商场上直接针对政
院版抛出修正动议,“草案、修正动议”双管齐下。
与相关宗教背景团体有实际接触民进党立委钟佳滨,今天在司法委员会的协商场上,就扮
演“中立”的角色,试图游说挺同婚的同党立委们,指这是“谋求合谐”、“跨越蓝绿”
的草案版本。他更为相关团体说话,指这些团体原本是站在行政院的对立面,如今愿意妥
协。
林岱桦版 三亲等内血亲可拆散同性关系
不过摊开林岱桦版草案来看,大法官释宪要求关键的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在该版本第
2条自创了“同性结合关系”,其定义则直接照抄政院版“同性二人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
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而支持此版本的立委,预料将以此宣称
,相较赖士葆版本,此版只有“小幅修正”行政院版,是折衷的中间方案。
而林岱桦版草案,令外界最关注的,则是第8条条文所谓“防伪条款”。该条文规定,非
出于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或非以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之永久结合关系之意思,而缔
结同性结合关系者,其关系不成立。但不得以其关系不成立对抗善意第三人;上述情事,
同性结合关系当事人之“三亲等内血亲”、检察官、社福主管机关,得诉请确认其关系不
成立。
换句话说,林岱桦版允许同性关系当事人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叔叔、伯伯、
姑姑、阿姨、舅舅、姪子女、外甥,可以诉请拆散同性结合关系。有网友就批评“如果你
的姑姑是韩粉,不接受你的同性关系,她就有资格去诉请拆散你们”。
段宜康评:阿公就能反对孙子登记同性结合,违背大法官解释
段宜康就直指,林岱桦版不但不是“折衷”版本,同性专法若不能保障同性婚姻,都是违
背大法官释宪和宪法。而林岱桦版的第8条,段宜康看了也直呼,“这样阿公就能反对孙
子登记同性结合”,有违大法官释字要求的婚姻自由权利。
此外,林岱桦版第27条规定,文字,强调宗教、信仰、言论、表现意见、营业、研究自由
等,不受该本施行而受影响或限制,仍得依法享有行使之,并不违反对差别待遇之禁止。
时代力量更直指,该条文是“合法歧视条款”,此恶意的条文不仅在人权观念或立法技术
上引起强烈批评,也有违宪疑虑。
4.附注、心得、想法︰
垃圾邪教有够无耻,王雪红家族一堆三妻四妾
然后竟然提出这种坑人法案:允许亲人毁婚,合法歧视
这不是邪教,什么才是!
作者: howiekuohr (肥肥)   2019-05-03 16:20:00
太扯了...
作者: hashyang   2019-05-03 16:21:00
这些法案真的很反智,都当到立法委员了脑袋都没长出来
作者: whiteheart (生活需要艺术)   2019-05-03 16:21:00
没办法,765万的民意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03 16:21:00
厉害了 一定是杨过
作者: kkenex (kenny)   2019-05-03 16:23:00
终于发现民意了,有好戏看喽
作者: howiekuohr (肥肥)   2019-05-03 16:24:00
违宪的民意吗
作者: loveyourself (苦工)   2019-05-03 16:24:00
信教都信到脑袋后面去了
作者: talrasha (拉拉)   2019-05-03 16:24:00
蔡不要教会票了 很好啊XD
作者: onepiece2041 (我的老婆叫姉崎宁宁!!)   2019-05-03 16:26:00
以后谁再说民进党挺同,就贴这张洗脸https://imgur.com/rsxlZNi.jpg
作者: foxeshen (狐仔)   2019-05-03 16:26:00
亲人可毁约 笑死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9-05-03 16:27:00
偏激教会本来就不会投给民进党。没差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5-03 16:28:00
段宜康反对,那就要支持了,林岱桦满有骨气的
作者: yousetmefree (111)   2019-05-03 16:29:00
灭火器人呢?变灭火气了?
作者: mxr   2019-05-03 16:31:00
嘿嘿 就是吃定你甲甲觉青不可能跑票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9-05-03 16:31:00
绿水器龟起来了啦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9-05-03 16:31:00
灭火器不出来干你娘一下?
作者: zazard (I'll be)   2019-05-03 16:35:00
这咖本来就很烂 之前还想选高雄市长呢
作者: dxoxb (噗噗)   2019-05-03 16:36:00
觉青竟然捧中国拆教堂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9-05-03 16:36:00
有够恶心
作者: greatyang (十元大补汤)   2019-05-03 16:36:00
干你娘骗票
作者: dxoxb (噗噗)   2019-05-03 16:37:00
中国镇压新疆人 大概也是因为新疆很多反同的伊斯兰民族 挺同就挺中国
作者: csc1304012 (Loco)   2019-05-03 16:39:00
法官们会跟他拼命,过劳还要更过劳
作者: jungle01   2019-05-03 16:39:00
https://i.imgur.com/6q9TFUI.png这条的具体化而已 带风向很爽?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9-05-03 16:41:00
双方当事人要如何证明是基于当事人真意要结婚呢???是当场做爱给法官看吗???立委提这种案不羞耻吗???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9-05-03 16:45:00
“三亲等内血亲”、检察官、社福主管机关,得诉请确认其关系不成立。 忙死你们 哈哈哈
作者: jungle01   2019-05-03 16:48:00
https://i.imgur.com/9GSnvV7.png家事法39条 婚姻也有第3人撤销诉讼
作者: yyc1217 (somo)   2019-05-03 16:50:00
婆婆不爽可以按自己意愿撤销这场婚姻小姑想要分更多遗产 撤销这场婚姻就好婆婆有一个检察官好友可以帮她撤销你们的婚姻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9-05-03 16:58:00
欸,那个jungle01,你可以不要随手拿个法条来乱讲好不好啊,你知不知道家事法的甲类事件跟乙类事件是什么啊????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9-05-03 16:58:00
以后此种类型不能用不适格挡掉,忙死你们 哈哈
作者: jungle01   2019-05-03 17:01:00
https://i.imgur.com/LPvL9XS.png甲类:确认婚姻无效 乙类:撤销婚姻事件?原来是我眼睛业障重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9-05-03 17:03:00
jungle01你先去看民法婚姻无效的规定啦
作者: csc1304012 (Loco)   2019-05-03 17:03:00
确认跟撤销差很多
作者: jungle01   2019-05-03 17:04:00
说不过又要叫人去读书结果自己没读书没看到乙类是撤销吗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9-05-03 17:05:00
拜托恐同可以不要抓个名词就乱写好吗???民法对于什么是婚姻无效跟得撤消的婚姻有规定啦
作者: duoCindy (小佩)   2019-05-03 17:15:00
林岱桦干嘛不直接加入KMT?每个垃圾法案都有妳,宗教法也有妳
作者: Crazyfire (南传版寂天)   2019-05-03 17:26:00
林岱桦也很适合新成立的妙天党
作者: zippy (清净至无余)   2019-05-03 17:35:00
太棒了!!推
作者: serenitymice (静鼠)   2019-05-03 17:37:00
有第三人提起诉讼之可能不代表所有第三人都能提,确认诉讼必须要有确认利益,而在现行法下,叔伯姑舅姨对于他们姪子女或外甥子女的婚姻存否能有什么确认利益?但一旦这个怪法通过后,这些原本因为没有确认利益而不能提确认之诉的人变成可以提是说假结婚能用通谋虚伪吗?毕竟现行法的婚姻本来就没有成立永久共同生活之意思这个要件,而其他法律有规定的要件跟效果,假结婚双方倒是都有受其拘束之意思。要处理假结婚应该是用公序良俗吧?
作者: hygen (海波)   2019-05-03 17:59:00
这就违宪了,还立什么法?
作者: bankingpaul (幸福人生)   2019-05-03 18:17:00
段宜康什么时候吞曲棍球?
作者: mikezip (裂痕)   2019-05-03 18:32:00
如果没同婚,说不定能继承遗产,影响财产权,所以能甘涉对吧
作者: Rodstrupe (Geek.J)   2019-05-03 18:48:00
要教会票不要这种要法
作者: template (template)   2019-05-03 18:52:00
智障立委
作者: nash610   2019-05-03 19:03:00
怎么那么多智障立委
作者: mkai (它口它口)   2019-05-03 20:36:00
真讨厌这群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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