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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声明稿:http://0rz.tw/xdMLk
自由时报一再利用假新闻抹黑 柯文哲:即刻说明及道歉
发布机关:台北市政府秘书处媒体事务组
针对自由时报2日以标题“独家》防窃听! 柯文哲动员市刑大搜查北市府各局处”为名,
报导“台北市长柯文哲下令政风处办理反针孔摄影及反窃听检测作业,并动员市刑大搜查
首长办公室,导致市府上下人心惶惶”一事,台北市政府副发言人柯昱安转述柯文哲市长
说法,强烈驳斥该报导子虚乌有,为中央大力打击之“假新闻”典型范例。柯文哲市长要
求自由时报即刻说明并道歉。
柯昱安表示,柯文哲市长从未下令政风处办理全府的反针孔摄影及反窃听侦查。政风处亦
于今日上午发稿说明,本府自97年起,每年固定1次协调司法警察机关办理府级及一级机
关首长办公室之反针孔反窃听检测作业,于每年先进行各机关首长意愿调查,由各机关首
长综合判断机关及办公室安全,自行决定是否实施本项检测,并无强制性,也非对个人或
全面性之搜查。
柯昱安强调,市长尊重媒体言论自由,但媒体应本于事实、秉持公正进行报导,不应为打
击特定政治人物而制造假新闻,愧对媒体应该有的职业道德与良心,柯文哲对此深感不齿
,更认为不应该继续放任这样恶意的行为。因此,他强烈要求自由时报即刻说明并道歉。
大家要先了解一个点,既然指控市长有所谓的“下令”,而且是很明确的“柯文哲下令给
政风处”,那么按照公家机关单位,要发出任何命令,要求局处执行的时候,不是口头上
说就可以叫人做事。
而是必须要发出公文,公文上必须载明受文单位、日期、发文字号、速别密等、然后是主
旨与说明。
这是凡是在公家机关单位任职过都知道的“基本常识”,没有公文,你休想凭你一言就说
要干嘛,就算是口头上先讲,再怎么样都会要求必须要补全程序,否则的话就是违法行政
,公家机关单位做事,都必须符合“行政程序法”等等基本相关规定,否则就是违法滥权
。
一但违法滥权,是可以提报监察院弹劾或纠举的,换句话说,没有公文就要发动做事,那
是很严重的事情,因此过往我们看到有些议员在批评市政的时候,不管是不是台北市,很
多议员都会提出公文做说明,并要求解释。
然而自由时报今天这一则新闻中,完全没有提到有公文一事,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直接
就做了这一个新闻,或者如果自由时报有相关的公文来源,就应该提出来,这才叫做一刀
毙命的证据。
更别说今天自由时报用的词汇是非常严重的词汇:“搜查”,我认为这是恶意的影射台北
市政府身兼执法单位,是非常恶毒的形容词。
另外我再跟大家讲一个点,可以证明自由时报这一则新闻绝对是假新闻,如果要赌鸡排什
么的,我通通都接,因为我一定赢。
大家要搞清楚一个点,所有的行政机构,根据“各机关政风机构设置标准”,小至乡镇区
公所至原住民自治区的政风室,大至直辖市政府的政风处,都是受‘上级政风单位’的政
风机构指挥与监督。
法源在此:http://0rz.tw/RTYfm
这个法规架构是非常清楚明白的,换句话说,台北市的政风处监督与搜查的对象,是连市
长都包含在内,市长若有重大贪污舞弊,都是政风处暗中来做查缉,在这种组织架构之下
,大家想一想,怎么可能会有“台北市长指挥政风处”的离谱现象?
如果真有,那就是完完全全的违法乱纪,光这一点,政风处就不可能接受市长的指挥,不
管是做什么都一样。
所以我查了一下,台北市政风处的上级指挥单位,如果没查错,应该是法务部的政风司(
如果有错请提供指正),政风如果不是独立单位,而是跟市长有从属关系,那我们中华民
国所有的政风单位还能够有任何作用吗?
如果以此类推,那岂不是台北市长也可以指挥台北市调查局或相关情治单位了?
这样的严重程度,就绝对不是单单监察院要弹劾的问题了,这是可以叫市长下台、甚至是
政风体系都要通盘检讨的严重性了。
政风室有没有要查泄密,那个完全是中央政府法务部直属下来的一套做法,而且我甚至直
言,大家要有一个概念,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本来就会都有一些密等不同的公文。
而查出机密公文有没有泄密,本来就是政风单位行之有年的规定与办法,而且人家是有法
源的,大家自己可以上法务部网站去看法规:
法规名称: 政风查处机动小组作业要点
http://0rz.tw/Q6Mzu
里面政风处该做什么,相信大家一看就应该知道,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查泄密”、“查
舞弊”、“查贪腐”等等本来就是政风单位完全独立的行使权利。
自由时报我敢直接断言你这个新闻就是不折不扣的假新闻,你们的记者到底懂不懂行政架
构?这一篇新闻彻底就显示出你们自由时报毫无新闻水准。
你们要不要解释一下,台北市长是否有权力指挥政风处做事?
NCC是不是该出来罚假新闻了?根本乱七八糟
心得︰
NCC快点出来纠正阿
现在的媒体都没有良心
每一个记者都在凭空想像编作
相信报导的阅读者只有七岁智商,难道没人可以教育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