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跨党立委提案“同性结合’

楼主: howiekuohr (肥肥)   2019-05-01 00:41:01
同婚法案将在本周四(5/2)在立法院召开党团协商,不过目前行政院版的“同性婚姻”与
幸福盟的“同性家属”内容落差甚大,信望爱基金会在积极游说下,由立委林岱桦提出第三
个“同性结合”草案版本,拿掉争议的“同性婚姻”字眼,强调兼顾公投与释宪结果,获得
17位跨党派立委连署,可能在本周五迳付二读,下周也并案协商讨论。
第三个“同性结合”草案版本出炉
(中央社)有民间宗教团体以行政院版草案为标的,提出多项修正建议的版本,根据民间宗
教团体近期至各立委办公室游说的修正建议资料内容指出,针对行政院版“司法院释字第74
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提出多项修正要点。据了解,民间团体的版本名称为“司法院释字
第748号解释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
这份修正建议,考量民法规定异性婚姻,如果承认同性婚姻,无疑破坏传统婚姻制度,也违
反直接民意,因此把“同性婚姻”用词改为“同性结合”,借此一并符合行政院版与幸福盟
的专法版本;年龄部分,考量民法等规定,建议改为“未满20岁者,不得成立同性结合关系
”。
另外,建议版的内容新增一条条文,作为“防伪条款”,防止假结婚;条文为“非出于为经
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或非以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之意思,而缔结同性结
合关系者,其关系不成立。但不得以其关系不成立对抗善意第三人。就前项情事,当事人之
三亲等内血亲、检察官、社会福利主管机关得诉请确认其关系不成立”。
在收养子女规定方面,为保障同性关系一方亲生子女的权益,行政院版规定当事人可收养另
一方的亲生子女,准用民法继亲收养规定。幸福盟版则不涉及儿童收养,而以现行法为基础
,由同性家属透过书面委托他方共同监护。
民团建议版的内容精神,建议不开放继亲收养,改采“约定共同监护”制,即同性结合两人
间得约定,共同监护其中一方的未成年女子(不论亲生子女或养子女),因为如果准继亲收
养,不是只有2个人的问题,这将牵涉到第3人,而这一切要以小孩的权益作为最优先考虑。
《上报》报导,此草案主要由宏达电董事长王雪红的姊姊王贵云担任负责人的“信望爱”基
金会进行游说和草拟,早在3月中就制作完整说帖,删除争议的同性婚姻和继亲收养,其余
大多比照政院版准用民法,标榜“兼顾”释宪和公投结果。
由于时程紧迫,信望爱团队先拜会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确保成案后得并案协商,接着分头
找立委办公室沟通,参与运作的有律师、部分长老教会牧师及家长团体,连负责人都亲自出
马与本就熟识的几名基督徒立委沟通,增强说服力道。最后确定将由高雄立委林岱桦代为提
案,获得16名跨党派立委连署。
提案人:林岱桦(民) 
连署人:黄国书(民)、陈欧珀(民)、徐志荣(国)、蔡适应(民)、邱志伟(民)、苏
治芬(民)、赵正宇(无)、周陈秀霞(亲)、沈智慧(国)、林德福(国)、黄昭顺(国
)、郑天财Sra Kacaw(国)、孔文吉(国)、廖国栋(国)、吕玉玲(国)、简东明(国

https://i.imgur.com/djMl6jl.jpg
由于此版本在今(30)日的程序委员会通过,才会排入周五(5/3)院会迳付二读,因此周
四(5/2)时,此版本不可能一起并案协商,除非现场通过修正动议,将此版本提前纳入。
后续有可能在立法院长苏嘉全召集的党团协商中,并案协商。如果协商未有共识,最快可能
在5月10日院会时进行表决。
对此,包括婚姻平权大平台、励馨基金会、台湾人权促进会和多个支持同志的教会团体,今
天一早也到立法院外召开记者会抗议,指目前反同方反对的“婚姻”二字,对许多家庭与孩
子来说,不仅仅是文字有无的差别,或在配偶间的权利义务解释上的疑义,更可能会对子女
来说造成法律保障的缺漏,呼吁“婚姻平权不要一国两制”,盼立法院切勿背弃宪法 尽速
通过行政院版同婚法案。
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5月24日期限将至,行政院版同婚专法草案等案,日前在立法院迳付
二读,但在冷冻期中并未有任何协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委周春米今(30)日说,
委员会预计将于5月2日中午召集协商。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在民国106年5月24日做出第748号解释,认为现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
违宪,要求主管机关在解释公告后2年内,修改相关法律。
攸关同婚权益的政院版“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3月5日在立法院会中迳付
二读;下一代幸福联盟等团体则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由国民党立委赖士葆代为
提案,并排入3月15日的立法院会报告事项中,最后决议将草案迳付二读,并与政院版同婚
专法草案并案协商。
周春米表示,当天这2个版本将并案协商、讨论。两草案间就是否适用婚姻制度、年龄、收
养子女等部分大相迳庭。
比较条文内容,行政院版的“同性婚姻”与幸福盟的“同性家属”规定大不相同。从年龄上
来看,行政院版本为未满18岁者,不得成立同性婚姻关系;幸福盟的版本则是相同性别,满
20岁且未受监护宣告之2人,得成立同性家属关系。
同婚法案“迳付二读”有5位绿委弃权,下一步会怎么走?
“幸福盟草案”迳付二读:19位立委连署把“同性婚姻”换成“家属”
目前已有119对同性伴侣预约登记结婚
大法官2017年5月24日作出释字第748号解释,认为现行法令未保障同志婚姻,要求主管机关
在公告、公布日起2年内,依解释意旨完成相关法律修正或制定。如果逾期未完成法制化,
相同性别2人得依民法规定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目前部分县市已开放同性伴侣预约登记结婚,包括台北、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
、新竹县、新竹市、彰化县、嘉义市、嘉义县、金门县与连江县,其余没有开放预约的县市
,则待5月24日后随到随办。
开放预约登记县市中,以台北预约83对(男性28对、女性55对,包括部分外籍人士)最多,
其次是台南有25对预约,新北也有11对,至于其他开放预约县市还未有同性伴侣预约。
释宪期限倒数一个月:不只双北、全台现在都可预约“同婚”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央通讯社统计,除云林县、花莲县、台东县及离岛澎湖县,全国有18
县市开放同性伴侣“注记”,截至目前已有3989对注记,如果注记为同性伴侣,除了可请“
家庭照顾假”,外交部也同意同性伴侣可帮对方代办护照等。
不过,同性伴侣注记不具民法上婚姻效力,户政事务所也无法直接办理或转换同婚登记,还
是要到户政事务所办理同婚登记才具结婚效力。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8102
心得:说个笑话,绿水器不会问候绿委的妈妈。然后歧视同志的异性恋,你的婚姻为什么不
叫异性交尾?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19-05-01 11:40:00
就算搬出跳楼国中生,对那些守守来说就只是路边的小石子.你不man是你的问题,不是别人霸凌你.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9-05-01 00:42:00
要快噢 时间快到了
作者: Hayleybear   2019-05-01 00:43:00
展现中文博大精深的时刻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9-05-01 00:46:00
想到前几天跳楼的国中生 觉得这种差异化法案还是算了吧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01 00:54:00
我还融合哩
作者: ct412133   2019-05-01 00:55:00
好蠢的名字
作者: jmt1259 (船桨)   2019-05-01 01:12:00
不到一个月了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9-05-01 01:20:00
太夸张了 呕所以是把2018/11/24全民公投都当放屁就对了?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01 01:25:00
形式公投啦 梅知识去挂板问卦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阵)   2019-05-01 01:25:00
不能太乐观,认为不到一个月就一定来不及过标题这个,因为立法院可以对之前的法案提修正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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