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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看懂黄光芹。。。。
解析的文章有点长,大家可能要花点时间。(上厕所久一点吧。厕所文学)
黄光芹,妳这个笔手变匕首,先说说商业伦理吧。黄光芹妳这位写手笔手,明明知道著作权是受访者的,当然版税也是归著作权人的,这一点毋庸置疑,而黄光芹已经拿了润笔费用20万(这已经算是现在这个年代很高的润笔费用。)
既然著作权的权利归故事受访者,出版方与著作权一方,本来就是相互谈判协议出版税10%~25%(都是正常的)。黄光芹非常不厚道,竟然一直想要误导大众要把韩国瑜夫妻打成贪财的人。
如果要算清楚这件事,看看谁最贪财,我提供下面几种算法。
默认条件为,售价280元。16%版税,印刷成本30%,通路费用35%,出版商分润19%(计算机准备好。。。。)
一,发行量2000本。黄20万,韩8.9万,出版商10.6万。黄最大收益,胜出。
二,发行量5000本。黄20万,韩22.4万,出版商26.5万。出版商最大收益胜出。
三,发行量20000本。黄20万,韩89万,出版商106万。出版商最大收益胜出。
人一生只有一次故事,写手笔手却能访谈千百人,如果真要说谁最赚钱又没风险的,我只能说写手笔手才是完全零风险的收益者(对不起得罪好多朋友。。。)。
台湾出版业已经不像十年前的荣景,一般书籍的发行量只有2000~4000本就很厉害了。
黄光芹女士,妳把韩国瑜夫妻的人生价值转成妳个人的收益后,还逼别人把他应得的费用说成不当利得的样态,这样的行为已经犯了出版业的大忌讳(业主让妳采访润笔,妳反而诛业主而后快,应该没有业主会再找妳了吧,哭哭。。。)。
再说,妳让韩国瑜夫妻捐了他们人生故事转化成的版税收益,是否妳黄光芹自己也要捐出润笔费用当成益访(公益采访)呢?而出版商是不是也要被妳说成是不当利得也要捐出呢?
总结,
发行量少,最大的得利者是黄光芹。赔钱的是出版商。
发行量大,最大得利者是出版商。第二名是黄光芹,因为韩夫妻已经捐出所有版税所得啦。
一次看懂黄光芹,,,,她怎么算都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