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AIT致函关切Uber条款争议 质疑蔡政府对外资不友善
上报 国际中心 2019年04月25日 10:44:00
“Uber条款”修法争议持续延烧,引起美国政府注意。
美国政府透过美国在台协会(AIT)去函,特别指出103-1运管新规中规范“代雇行程必须
高于一小时”、“禁止排班与巡回揽客”并不适用台湾消费车的使用现况,将等同“事实
上”(de facto)禁止台湾的APP叫车服务。
该份信件表明,某间“提供叫车APP服务的美国科技公司”在台湾合法经营,并大规模投
资,过去也配合政府解决问题,和小客车租赁业者合作。现在却要受到台湾如此不合理的
政策限制,让美国政府质疑蔡政府可能让台湾成为对投资者不友善的环境,也让外资不敢
冒险投入。
信件也指出,蔡政府这样的作法会让台湾错过数位创新带来的经济成长与消费者利益,希
望台湾当局能重新思考103-1修正草案,参考其他国家成功将新商业模式融入该国经济的
案例,也欢迎有机会与台湾政府进一步详谈。
以下是信件全文
https://imgur.com/TwFXxGx
https://imgur.com/PBHK4Ly
美国感谢此次有机会透过美国在台协会(AIT)针对“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03条之1
修正草案(“措施草案”)发表意见。该草案在2019年2月21日由(中华民国)交通部提
出。
蔡英文总统一直致力推动台湾成为新创企业在该地区的基地,并在台湾建立创新生态系统
。可预期而且透明的法律环境对吸引外资来说相当重要。不过,措施草案中某些要求可能
与蔡总统的目标背道而驰,并危及台湾适合投资与创新的名声
我们知道交通部对加强公共安全和消费者保护的关心,但措施草案中包括两项破坏提供
APP运输服务公司商业模式的要求,美国对此感到有所疑虑。首先,措施草案要求使用这
些服务的小客车租赁司机在每次载客后返回其营业地点,要求他们在没有乘客的情况下,
前往不太会有乘客需要接送的地点。第二,措施草案要求租赁时间需要至少一小时。就我
们所知,这些要求将大大降低这项服务对台湾消费者的可行性和实用性,进而导致事实上
禁止APP运输企业在台湾提供服务,纵使公共安全和消费者保护问题不足以构成这样的禁
令。事实上,世界各地的法律管辖区都允许这些相同服务稳健提供服务。
现在,有一家美国的APP运输服务提供业者在台湾提供大规模服务。根据我们了解,该公
司与台湾政府合作,解决先前的问题并达成协议,透过与租赁业者合作经营,在台湾投入
大量资金。该公司告诉我们,该措施草案将让APP运输服务无法在台湾获利,并危及这家
美国公司的投资。而会进行这项投资是当初假设台湾政府的疑虑已完全解决。
我们知道数位技术和新的商业模式有时挑战全球各地的监管机关。此外,有时也会扰乱现
有的商业模式和服务供应商。但是,台湾政府回应此案的方式并不恰当。在美国公司与监
管机关合作并对台湾市场投入大量资金后,建议大幅度改变法规并进一步实施是绝不可行
,甚至在不具公共安全和消费者保护疑虑的正当理由下,造成APP运输服务在事实上遭到
禁止。台湾政府可能会传达出,台湾对创新者来说是一个不友善的环境,也是外国公司投
资的风险地点。另外,台湾以拒绝创新服务的方式保护现有产业,可能会错失数位创新带
来的经济成长和消费者利益。
我们强烈要求台湾政府重新考虑措施草案,特别是上述两项要求。我们鼓励台湾参考世界
上许多法律管辖区以找到前进的道路。这些法律管辖区已经成功将APP运输服务等新商业
模式整合到他们的经济,让客户能够从新的服务产品中受益,使创新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
成长。我们欢迎有机会与台湾政府进一步讨论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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