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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
大纪元
3.新闻内容︰
华人做中共代理人触法 美相关规定一文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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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4月17日),中共国航前经理林英(Ying Lin,音译)在纽约东区联邦法庭认罪,承认在美国做中共代理人。一时之间,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成为海外华人热搜词。图为美国司法部。 (MANDEL NGAN/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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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19-04-20 10:20 AM 标签: 中共代理人, 外国代理人, 林英, 中国国航
【大纪元2019年0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英综合报导)周三(4月17日),中国国航前经理林英(Ying Lin,音译)在纽约东区联邦法庭认罪,承认在美国做中共代理人。一时之间,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成为海外华人热搜词。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及其执行单位
美国在1938年颁布《外国代理人登记法》(The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简称FARA),当时是为了应对二战期间德国纳粹的宣传攻势,要求特定人士披露信息的法规。
FARA要求以政治或准政治身份担任外国委托人(foreign principals)的代理人(agent),定期公开披露他们与外国委托人的关系,以及支持这些代理事务的活动、收据和支出,以利美国政府及人民评估外国代理人的发言及活动,是否会影响美国舆论、政策,以及法律。
外国代理人应向司法部负责执行FARA的“国家安全处”(National Security Division,NSD)的“反间谍和出口管制科”(Counterintelligence and Export Control Section,CES)办理登记。
外国委托人的定义
依FARA规定,外国委托人除了外国政府及政党外,还包括在美国境外的个人或组织(美国公民及依美国法律成立的组织除外),以及根据外国法律组建或其主要营业地点在外国的任何实体。
FARA的豁免
根据FARA,以下人士可以不用登记:
美国国务院认可的外国政府外交官、官员及其工作人员;
从事纯属商业性质活动或宗教、学术、科学或美术等的人士;
为减轻人类痛苦,从事医疗援助及食品和衣物收集及分送等工作者;
担任外国委托人的律师,为客户所从事的行为不涉及影响美国政策者;
根据《游说披露法》(Lobbying Disclosure Act)登记,从事游说活动的代理人,且不是代表外国政府或外国政党者。
FARA的核心要求
个人或实体在与外国委托人达成合意成为其代理人后,必须在10天内以及为该委托人从事活动前,在司法部办理登记。
除例外情形,外国代理人向司法部登记时,应提交载明与外国委托人签署的协议、收入和支出等表格,并且必须每六个月更新一次。
外国代理人应在其信息材料(宣传材料)贴上明确的声明:代理人系代表外国委托人传播信息。此外,外国代理人必须向司法部长提供此类材料的副本,以供外界查询。
代理人如果是在网站上或社交媒体上传播外国委托人的信息,必须在明显处标注声明。对于定期发布的信息,如年度经济发展报告或贸易出版物等,代理人仍须定期向司法部提供副本。
在与美国政府机构或官员或国会议员接触时,外国代理人必须披露其为代理人的身分;到国会委员会作证时,应提供向司法部最近登记的记录副本。
外国代理人必须保存其所有活动的记录,并允许司法部长进行检查。
违反FARA将受罚 外国人被驱逐出境
外国代理人如果未遵守FARA规定,将受到处罚,最高不超过1万美元的罚金或最高5年监刑,对于某些罪行,可能处以最高5,000美元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监刑,或者两者并罚。外国籍人士将被驱逐出境。
FARA以外相关外国代理人的法规
除了FARA外,还有些法律规范代理人行为,包括:
1995年《游说披露法》(LDA):将游说活动自FARA区隔出来,由国会负责监督该法。
18 U.S.C. §951(外国政府代理人,Agents of foreign governments):
主要系规范外国政府代理人,针对外交官以外的任何人,在没有事先通知司法部长的情况下,以外国政府代理人的身分从事活动,将受到刑事处罚,除非该代理人所从事的活动是合法的商业交易。
本法系针对受外国政府控制的代理人,所从事的非政治性活动。
18 U.S.C. §2386(某些组织的登记,Registration of certain organizations):要求某些组织进行登记,这些组织从事政治活动,民间军事活动,受外国控制,目的是以武力推翻美国政府。
50 U.S.C. §851(要求某些人士登记,Registration of certain persons):要求了解或曾接受外国政府或政党指令,从事间谍、反间谍或破坏服务或策略的个人,办理登记。
国航前经理林英违反的规定
中国国航前经理林英(非中共外交官)被控告违反18 U.S.C. §951有关外国政府代理人的规定。周三(17日),她在法庭上承认犯下“在没有事先通知司法部长的情况下,以外国政府代理人身分从事活动”(acting as an agent of a foreign government without prior notification to the Attorney General)。
该法规定,被定罪的外国人将被处以罚款或最高10年监刑,或两者并罚。
作为认罪协议的一部分,林英同意被没收价值14万5千美元的财产。#
责任编辑:叶紫微
4.附注、心得、想法︰
台湾完全可以比照办理,先订定相关的法律,然后据此执法,多多少少还是可以排除一些拿中共钱在台湾搞破坏的企业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