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我想要替valender说话,判决刑度有问题!!

楼主: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9-04-20 22:48:46
大家可以去搜寻一下我的文
再搜寻一下valender的文
可以发现我们的立场并不一致
我也不认识他
但是我有一个信念:
“我不同意你的言论,但我誓死捍卫你的言论自由!”
另外也借由这一次的讨论来增进大家的法治观念。
请大家去看一下板主公告的判决。
> 84287 m25 4/20 Neptunium □ [公告] valender 水桶539天 板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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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SkoSCmn (HatePolitics) [ptt.cc] [公告] valender 水桶539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5769100.A.C31.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34 Ptt币 │
└─────────────────────────────────────┘
......现在开始指出该判决的错误.....
●valender根本就不能算是累犯。
按照刑法第47条针对累犯的定义:
第 47 条
受徒刑之执行完毕,或一部之执行而赦免后,五年以内故意再犯有期徒刑
以上之罪者,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换言之,行为人一定要经过处罚的执行之后又再犯,才能以累犯论。
以这次为例子,valender要在之前因为同一违规被水桶过,出桶后又再犯,
才能以累犯来论罪!
再者,板主没有在第一时间就给予警告或惩处,而是让其继续其行为,
等到他违规次数越积越多的时候,再以这种连续累加的方式处罚,
根本违反比例原则,也不让其有事先修正行为的机会,
跟法律要教化行为人,使其改过的目的有违背。
这就好像一个人去杂货店偷面包,第一天偷一块面包,
第二天又偷一块面包,店家报警了,但是警察故意不抓,
就让他每天偷,连续偷了一个月,总共30个面包。
如果按照板主那种观念,搭配刑法,这可能判到二三十年,
跟枪击要犯一样。
所以说,那样的判决逻辑观念如果是套用在现实中,
一定是违法又违宪!
大家在网络上常常骂恐龙法官,司法不公。
但是大家在板上遇到这种不合理的情况,
如果闷不做声,那又有什么立场去批评现实中的司法呢?
作者: awerte (seafood)   2019-04-20 22:50:00
累犯的部份是有问题没错
作者: seraphimm   2019-04-20 22:50:00
ptt有言论自由?ptt版规版主说了算,爽就对了
作者: dd8818ois (披萨好吃)   2019-04-20 22:51:00
饭可以乱吃 话不要乱讲 长辈常说的 话乱讲就不要用言论自由去扩充
作者: u5710587 (小柳哲也)   2019-04-20 22:51:00
因为版主就深绿阿 会这样判决根本不意外
作者: fantasy14 (我可以看见吗)   2019-04-20 22:52:00
推 累犯是要入刑后 出狱再犯 才是累犯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9-04-20 22:52:00
嗯嗯 你错了 释字775说这条违宪
作者: u5710587 (小柳哲也)   2019-04-20 22:52:00
拜托 台独理论大师耶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9-04-20 22:52:00
ptt是私人网站 不要再拿公法出来丢脸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9-04-20 22:53:00
47条准备要修了 以后累犯不能一律都加重
作者: want150 (张氏的大号令)   2019-04-20 22:54:00
言论自由不就是公法问题吗...
作者: fantasy14 (我可以看见吗)   2019-04-20 22:55:00
PTT也不能抵触宪法吧我要求大法官释宪 "累犯"的定义
作者: seraphimm   2019-04-20 22:56:00
大法官会鸟你要求解释累犯吗
作者: pollux945 (已经变老谢了)   2019-04-20 22:56:00
弱弱问一句,ptt的板规关宪法什么事...?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酱牛肉乌龙面)   2019-04-20 22:57:00
拿刑法来说喔XDDDDDDDDD啊这样版规送立法院三读好不好啊
作者: want150 (张氏的大号令)   2019-04-20 22:57:00
刑法47有写,老实说并不符合罪刑相当原则
作者: joe55688 (56是杀小)   2019-04-20 22:57:00
是罚得有点怪 但你扯刑法更莫名奇妙
作者: u5710587 (小柳哲也)   2019-04-20 22:57:00
你看SU-127就小小关个7天放出来 立场相左的要关560天你就知道这群版主绿到发笑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9-04-20 22:58:00
宪法限公领域好吗 政府不能限制人民 私人之间只有私人纷争
作者: want150 (张氏的大号令)   2019-04-20 22:58:00
若是板规限制某人在此发文的自由,不就是侵害基本权吗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酱牛肉乌龙面)   2019-04-20 22:58:00
Va根本活该好吗,几天前我跟T大就警告过他
作者: u5710587 (小柳哲也)   2019-04-20 22:58:00
大家都知道平常在闹版的都马SU-127从选前就闹到现在 不处理就是不处理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酱牛肉乌龙面)   2019-04-20 22:59:00
某个爱检举的蓝韩粉都不会检举va偏偏让别人检举然后就开始说我不是故意的版主不公喔觉得su127违规就送检举啊,蓝粉吵私刑喔XDD哇靠真是刷新蓝粉下限
作者: yuxds (cody)   2019-04-20 23:03:00
一般PTT的其他版 累犯也是用这篇讲的定义来判阿第一次判刑是给警告 之后明知故犯惩罚就会加重
作者: somehog (低进)   2019-04-20 23:07:00
扯蓝绿就沦为口水战 能否就事论事? 请版主先定义:累犯
作者: windnduck (be Human)   2019-04-20 23:08:00
累犯的确应该是过往有先判过才算
作者: ninaman (阳光男孩)   2019-04-20 23:14:00
推这篇
作者: ZeroArcher   2019-04-20 23:15:00
推这篇的逻辑
作者: GIE13 (GIE)   2019-04-20 23:19:00
这个板主就是笑话啊 在其他大板这样干早下台了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19-04-20 23:20:00
精神是这样啊 不要弄得像尚万强一样喇 罚要合理的罚其实不需要讨论为什么要和刑法一样 应该要讨论的是为什么不一样 因为这个做法本来就不合理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19-04-20 23:24:00
弄得好像板主在养案一样
作者: windnduck (be Human)   2019-04-20 23:27:00
https://i.imgur.com/R7mkkxX.png 我快速查了一下各大热门板对于累犯的定义,跟这篇论述都相同除了NBA以外,都载明“处罚完毕”或“水桶解除”后
作者: DazaiOsamu (太宰治)   2019-04-20 23:29:00
看来需要版主定期巡版或是检举机了
作者: ginhwa (ginhwa)   2019-04-20 23:40:00
简单说这是版主自己职务怠惰没第一时间给予警告导致版友累积次数过多而产生畸形判决,版主事情繁忙不能随时监控谁触犯版规可以谅解,但反过来也不能以此理由让版友承担逾越比例原则的处罚,请版主检讨版规并适度修正
作者: yosaku (脆弱的超强)   2019-04-21 00:48:00
我搜了他的文章觉得没什么问题啊 怎么罚成这样 不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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