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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角大楼因为地震而使大楼向隔壁靠,因而被台北市政府贴黄单,前里长因此痛骂台北
市政府无作为,说政府“应该做点什么”。
这让我想到新闻说,有一名男子因为地震导致捷运停驶,他愤而大骂,要求站长要出来“
负责”。
这种天灾人祸导致人民财产的损失,居然要政府来赔偿或保障,我个人觉得当然政府是经
常会对有灾情的民众给予补助,但是你说要叫政府包山包海,这我认为是超过了。
回头来讲富贵角大楼因地震而致倾斜,我觉得居民自己要先有一个概念,你家的房子因地
震而倾斜,隔壁栋相距如此之近却没倾斜,这表示很可能你们应该对你们的建商集体兴讼
,他们的工程品质可能有问题。
换句话说,除了天灾之外,这个人祸是建立在你与建商之间的买卖纠纷,居民应该共同开
会讨论,是否对建商提起法律诉讼,不管建商脱不脱产,或建商有没有偷工减料,我认为
这都是居民自己该有的法律概念,该对你负责的,应该是卖方,而不是政府。
否则的话,岂不是社会上所有买卖纠纷,买到瑕疵品,都叫政府出来给你负责?是要负责
什么?包退包换?这道理是绝对说不通的。
不过政府还是都相当通情的,因为天灾人祸致使财产损失太大的,政府还是会在合理与能
负担的范围中伸出援手。
比如富贵角大楼,我觉得居民该做的是先向建商提告,提告过后大家一起讨论,看要不要
进入启动都更,当然都更的过程与花费,也不可能是全由政府买单。
居民该有的认知应该是,政府协助一部分,建商赔偿一部分,居民可能还要自己负担一部
分,因为不管如何,新盖的就是新的,跟你的旧屋相比,必然有价值上的落差
而这个落差扣掉你的损失如仍有不足,那当然也是居民该自己承担的部分。
车子坏了,你就算多么不愿意,但你如果要修车,你就是要摸摸鼻子把钱掏出来修理,如
果你真的不愿意掏钱,那如果车子还能行驶,你就是自己认命骑破车,有政府免费帮你换
新车的义务吗?
若有,全台都比照对政府要求,政府负担的来吗?那么政府是行政单位?还是慈善救济单
位?
附注、心得、想法︰
2010年 - 原本有提出都更,但都更条例修改结果容积大缩水,这样就卡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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