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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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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前“鸿海功臣”谢冠宏因秘书误植请假日,导致人已在飞机上
的他,接到董事长郭台铭来电要求下机回公司开会,却因舱门已关下不了机、遭开除;谢
不服,提告鸿海要求给付员工红利与资遣费。一审判鸿海须给付190万工作奖金,二审改
判给付遣散费150万元与23万5千股鸿海股票,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服务鸿海近10年的谢冠宏,从特别助理一路干道鸿海新绿数事业群总经理,曾是富士康事
业群最年轻总经理,被外界誉为郭台铭左右手。
判决指,谢冠宏原定2012年10月22日至25日赴日为女儿处理就学相关事宜,因秘书搞错,
少帮谢请22日的假,当日又逢公司开会日子,郭台铭进到会议室见谢不在,当场以扩音方
式打电话问谢人在哪,谢回称:“人在飞机上”时,郭只给谢两条路走,一是“马上下机
返回开会,明天再去”,二是“如果没有回来,就再也不用回来”,并解散整个新绿数事
业群,要谢自己评估、判断。
谢冠宏听见郭台铭要求后,虽不断求情、道歉,但飞机舱门已关无法抽身,随后遭郭当众
宣布开除。
谢冠宏认为,秘书虽误植假期,但他早于当月20日向郭台铭补请休假,郭隔日还以专机将
他载回台北,才以为郭已同意他22日休假;且当下因机舱关闭才无法下机,并非刻意违反
指示,却遭郭当众宣布开除,鸿海已违法解雇他,应给付他工作奖金、资遣费。
鸿海反驳,谢冠宏负责指挥、监督约360名台籍员工与近2万名中国员工,对于对外营运方
针及采购,有相当裁量及审核权限,并非机械性提供劳务,平日上班更无需签到打卡,可
见两造间并非劳动契约,而是委任关系,不适用劳基法相关规定;而谢自请离职且未达工
作目标,无权要求股票红利。
新北地院未认定鸿海违法解雇,但要给付谢冠宏工作奖金190万元;高院认为,双方是雇
佣关系,鸿海虽以谢未请假缺席会议为由、解雇谢,却未说明因谢未出席会议造成鸿海任
何具体损害,认定鸿海违法解雇,改判给付遣散费150万元及23万5千股鸿海股票。
4.附注、心得、想法︰
所以谁还要再跟我说
这咖会很照顾劳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