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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电视 网络散播谣言最重关3年
2019-04-18 13:47
〔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为防制假讯息的危害,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修正3项修法,包
括修正刑法第251条与313条、修正“陆海空军刑法”与修正公投法,未来透过广播电视、
网络,或者以短信、LINE等散布谣言与不实讯息,得加重其刑1/2,最多可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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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揆拍板假讯息第二波修法。(资料照)
3月16日4席立委补选前,中天电视台报导200万吨麻豆文旦遭倒入水库的假新闻,后来遭
NCC开罚100万元,法务部次长蔡碧仲今天在行政院院会会后指出,法律虽不溯及既往,但
先前麻豆文旦的不实报导,造成的危害不亚于互联网,这样的散布危害既深且广,因此
行政院这次的修法未来经立院三读通过后,类似案子将适用。
鉴于去年发生“卫生纸之乱”,行政院在刑法第251条新增,未来若企图影响“行政院公
告之生活必须用品”,包括卫生纸等价格,可处该条文课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并20万元以下罚金,而以广播电视、电子 通讯、互联网或其他传播工具犯前项之罪
者,得加重其刑至1/2,亦即最多可关3年,或者开罚30万元。
蔡碧仲表示,修法不是只有为了先前的卫生纸之乱,或是针对行政院授权公告的民生项目
,重点就是有人透过通讯管道因此打击农民,以及囤居抬高价格,对老百姓有很大危害,
才会修法。
现行刑第313条妨碍信用罪明定,散布流言或以诈术损害他人之信用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并科 1000 元以下罚金,行政院也在“刑法”第313条妨碍信用罪增订加
重以广播电视、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传播工具散布的不实资讯,损害他人信用犯行
的处罚,得加重其刑1/2,亦即在刑罚部分,最多也可关3年。
政院这次修法针对透过电子通讯、广播电视部分等散布不实讯息加重其刑,蔡碧仲说,这
有分行政责任跟刑事责任,此修法规范刑事责任,但法律有竞合部分,将以刑事责任优先
。
至于“陆海空军刑法”第 72 条修正草案,则是增列捏造关于军 事上不实讯息及传述关
于军事上之谣言或不实讯息之犯罪态样,并加重以广播电视、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
传播工具传播关于军事上不实讯息之处罚。
附注、心得、想法︰
台湾的政治人物危险了?
台湾的新闻媒体危险了?
台湾的名嘴危险了?
台湾的记者危险了?
八卦板和政黑板的乡民危险了?
要怎么严谨定义假讯息是很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