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柯文哲官司败选的好处

楼主: oginome (荻野目洋子)   2019-04-13 07:24:12
※ 引述《JUNOCARE (阳光!!)》之铭言:
: 如题
: 柯的台北市长这局如果被判重选的话
: 1.直接把柯的现有政治职位拔除,话语权立刻少掉一大半
: 2.若柯选择重选台北市长,则所有野鸡团队全部都要再跑一次行动竞选总部、一日
幕僚三人组又要开出来,柯又没有房子可以抵押,没资源的柯可以被整得生不如死
: 3.若柯选择直攻总统,不仅拥有以上缺点,还可以顺便打柯早就有野心、柯无心市政
:  直接把柯剩余的政治生命消耗殆尽,不只2020,2024以后柯都直接出局
: 4.小英把选举提升到中华民国保卫战
:  重选台北市长说不定能让民进党捡回一个直辖市长
丁丁提的是选举无效诉讼,而非当选无效诉讼。
选举无效诉讼的被告是各选举委员会,以北市来说是告台北市选举委员会。
而当选无效诉讼被告才会是当选人,以北市来说就是柯文哲。
所以根本无所谓柯文哲官司的这件事情,丁丁告的是北市选委会。
而依据选罢法第57条第4项规定,投票所于投票完毕后,即改为开票所,当
众唱名开票。所以依法投票所需在投票完毕后,才改为开票所,这是开票应
该在投票完毕后的法条依据。但依据选罢法第118条规定,选举无效必须选
举委员会办理选举违法并足以影响选举结果为前提。而其实选罢法并没有明
文规定,开票必须在所有投票完成后。在其他投票所尚未完成投票前,就有
其他开票所已经开始开票,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还有待法院解释。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9-04-13 07:28:00
所以告成功 柯不会背当选无效吧
楼主: oginome (荻野目洋子)   2019-04-13 07:31:00
告成功就那个选举无效,应该要重选如果告当选无效就代表那个候选人有问题,即使重新选举通常该候选人亦不得再参加(如贿选成立之类的)
作者: allenpatrick (科科)   2019-04-13 08:17:00
判输的话到时引起暴动,民众包围法院、吱党、狗党总部抗议。要求全台比照办理,关闭恶心电视台,全台议员下台重选。
作者: littlekero (('ω'))   2019-04-13 08:47:00
不会引发暴动啦,没那么夸张...大概少数柯粉去法院抗抗议而已,毕竟大部分民众还是会听法院的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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