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减煤”公投主文不清 中选会要求补件
2019年4月11日
陈淑敏 陈立峰
台北报导
拥核团体今年再发起“核能减煤”公投,中选会今天举行听证会,但中选会认为公投主文
不符合“一案一事项”,有主文不清的问题,要求提案人补件。能源局也认为,两种不同
发电技术,不宜并列同一公投提案,否则未来难以究责。
去年以核养绿公投过关,拥核团体黄士修与廖彦朋今年再推“核能减煤”公投,目前达到
4000份连署。“核能减煤”公投主文为:“您是否同意,立法院应制订包含究责机制之核
能减煤专法,使2030年以前核能发电比例不得低于燃煤发电。”但中选会在11号听证会上
,认为有两点疑虑,涉及立法院究责与2030重大政策专法创制,恐怕不符合公投法“一案
一事项”;其次,认为主文内容不明确,恐怕让民众无法了解提案真意,要求发起人补正
程序。
核能减煤公投发起代理人 黄士修说:“本来专法就可以带有政策目标,这个跟重大政策
创制是不太一样的事情。”
11号中选会发起听证会,黄士修强调是该案朝向立法原则性,非内容创新。台大地质系教
授陈文山认为,核电厂是否重启是技术问题,并非立法问题。与会学者涂予尹也认为,该
公投案能源目标不明确。
淡江大学公行系助理教授 涂予尹表示,“真的不能够很清楚从提案主文跟理由书里面看
出来说,到底所谓的核能减煤,这样核电减煤这样的目标具体政策会朝向哪个方向走。”
能源局副局长 李君礼说:“核能发电跟燃煤发电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东西,不一样的技
术、不一样的区位,对于后面核废料处理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学者担心,行政院难以做“立法冲击影响评估”,能源局也认为,核能燃煤不同发电,不
宜并列一提案,未来立法疏失,更难以究责。中选会12号将公告听证记录,再提交委员会
审议。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28605
继续卡好卡满 各种挑毛病 等修法把鸟笼盖回来就可以好好处理了 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