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关系法立法 美前官员:促成台湾人权大推进
(中央社记者江今叶华盛顿6日专电)今年是台湾关系法立法40年,前美国国务院台湾事
务协调处官员谭慎格指出,台湾关系法立法的一大重点是美方对台湾人权的关注,40年来
台湾人权大幅推进,由专制走向民主。
台湾人公共事务会(FAPA)、华府台湾同乡会、巴尔的摩台湾同乡会今天特别举办研讨会
,回顾并展望台湾关系法。
现任美国智库“国际评估暨战略中心”(International Assessment and Strategy
Center)“未来亚洲计画”主任谭慎格(John Tkacik)表示,台湾关系法立法有三大重
点,
一是台湾关系法确定在美国法律之下,台湾是一个国家、政府;
二是确保“中美共同防御条约”终止后,美方对台湾防卫的持续协助;
第三个重点则是促成台湾人权获得大幅进展。
谭慎格回忆,在台湾关系法立法完成不久,台湾爆发高雄美丽岛事件,
随后上任的美国总统雷根政府对时任总统蒋经国政府施加极大压力,
希望促进台湾人权。当时进入国务院台
湾事务协调处工作的他,一个主要的工作重点就是促进台湾人权。
他表示,台湾关系法施行前10年,台湾人权大步前进,蒋经国在政治上多所解禁,台湾从
专制国家走向民主,这是台湾关系法的一项伟大成就。之后台湾持续朝向民主发展,现在
台湾已经是区域民主、自由、活力的典范。
美国前副总统钱尼(Dick Cheney)副国安顾问叶望辉(Stephen Yates)表示,美国前总
统小布什政府初期,美国军售台湾、同意时任总统陈水扁过境小布什故乡德州、纽约接受
人权奖项并演说等,都是基于台湾关系法。后虽因台海局势紧张,美国减少与台湾政府往
来,但民间往来依然热络。
叶望辉说,即使现在,尽管美台之间并未有官方关系,但人民往来、经济往来活络,以爱
阿华州为例,台湾以从爱阿华州第3大贸易伙伴进展到第2大,仅次于墨西哥,美国民众只
要谈到台湾莫不赞许台湾人和善,也对台湾有极佳印象,友谊、共同价值是美台关系的重
要组成。
驻美代表处政治组组长赵怡翔则表示,台湾关系法是美国的重要立法,也是美国“一中政
策”的一部分。美国的一中政策是基于台湾关系法与美中三公报,他希望未来能在美国的
政策内涵中添加新元素。
他指出,2018年立法生效的“台湾旅行法”是台湾关系法后美国国会另一个以台湾为题的
重要立法,美国“国防授权法案”、“亚洲再保证倡议法”以及美台共享价值与友谊都是
美台关系的重要组成。(编辑:王永志)10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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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注、心得、想法︰
就说美国把GRC变台湾,当国家看
明明民主就是老美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