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太多,我觉得你没有考虑到老板、跟总统的差别
当老板的时候,大部分的事情都可以“自己”决定
但是以中华民国现在的制度,当总统未必能每件事都如己意
比如说吧,“酒驾”
或许郭董也觉得酒驾罪不可赦,要吊销驾照、罚百万、关十年,但可能吗?
即便郭董在怎么痛恨酒驾,这方面还是只能从立法院去立法
或是过去几年,在新闻上屡见不鲜的“恐龙法官”
当一件判决让人觉得跟社会脱节,郭董也同意,但他能直接开除法官吗?
另外还有行政效率的问题
公司的话,老板震怒,下令速办,下面的人大概就卯起来干
当总统的话,未必是公务员不好,但他们要照流程走,效率可能就没这么快
最后,回到民主政治的本质(也许我认知不正确、或不精确,请指教)
民主政治是要我们期待一个圣人名君上来改变一切的吗?
不是吧,民主政治好像大多强调制衡
效率未必最好、未必有好的作为,但在有制衡下,避免独裁者的出现
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