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干!司法人员都这种的货色??

楼主: DICB (曾经拥有)   2019-04-01 20:30:10
女教练健身房“吞吐人夫小弟弟”无罪!正宫气哭...检:不算奸淫
台北一名连姓男子在厦门经营健身房,没想到居然和女员工发生亲密行为,被监看监视器
的妻子发现、气得怒告通奸。士林地检署侦查终结,认为通奸应是男女性器结合,而口交
是为了满足性欲的色情行为,因此对2人不起诉。
连男辩称,女员工是教练,当时自己在教室内做伸展动作,没想到对方就主动过来帮忙按
摩,接着双方开始亲吻,后来情不自禁口交,但绝对没有发生性行为。
由于连男在事后把监视器拔掉,因此没有拍到其他部分的影片。据《中时》报导,连妻气
哭指出没有其他证据可以显示2人有奸淫的行为,但口交已经逾越一般男女的举止、妨害
家庭,因此控告通奸罪。
检方侦查终结,认定通奸罪若要成立,应要有男女性器结合,至于口交是为了满足性欲的
色情行为、非性交,因此对连男、女员工不起诉处分。
看到以上这新闻...觉得台湾恐龙法官.恐龙检查官一堆...真的很悲哀...
何谓男女性器官结合才算通奸??
那么甲甲通奸性器官怎么结合??
百合性器官怎么结合??
恐龙检查官.恐龙法官知道要有同性通奸罪知道吗?
所以麻烦恐龙法官.恐龙检查官,先教教大家怎样才算甲甲和百合的通奸罪成立,性器官
结合一下!
作者: smallkaka (人无一善以报天)   2019-04-01 20:31:00
干我还以为走错版 想说治痛丹的文怎么没了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9-04-01 20:31:00
这可能要修法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9-04-01 20:32:00
去跟你选区的立委讲要修法不要在那边嘴用法的人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9-04-01 20:33:00
这个是通奸定义问题啦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9-04-01 20:33:00
还有通奸罪在先进国家几乎找不到了,都走民事解决但跟性专区一样只要有人提就会被道德魔人痛谯
作者: alberchi (RELAX)   2019-04-01 20:36:00
支持废除通奸罪, 废除一夫一妻制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9-04-01 20:36:00
民事赔偿是自己打诉讼的啊..提高赔偿??
作者: LRJ236 (LRJ236)   2019-04-01 20:37:00
台湾的法律这样规定 关司法官啥事
作者: mimikillua   2019-04-01 20:37:00
没事没事 只是想加薪而已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9-04-01 20:38:00
前几年雄院有判决认为口交构成239,但上诉后就被打脸了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9-04-01 20:40:00
我是不知道哪个国家有明文规定民事赔偿的价码啦..至于法界对奸淫的定义很好找的
作者: LRJ236 (LRJ236)   2019-04-01 20:44:00
自己不会google喔 天啊 好爱争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9-04-01 20:44:00
那也是一案一案累积起来的...要怎么“先提升?”语文逻辑这么悲惨难怪整天只会跟着新闻骂法官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9-04-01 20:47:00
通奸的定义在解释上有严格限缩为男女间插入的行为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9-04-01 20:48:00
还有你拿韩国那种女权极落后的国家来跟歹丸比?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9-04-01 20:49:00
所以甲甲跟百合不会符合阿那是你没搞懂通奸要保护的法益为何才会这样想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9-04-01 20:51:00
所以就要修法啊,请洽贵区选区立委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9-04-01 20:52:00
所以是谁说头脑不清楚语言能力差,你现在是在激动什么
作者: uyrmb47   2019-04-01 20:52:00
你william?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9-04-01 20:53:00
立法的乱搞不去嘴然后整天嘴依法判决依法行政的人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9-04-01 20:53:00
我根据我知道的回答你,你是在大小声什么?你要不要直接说你就是来传道的不准相反意见,我也省点时间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9-04-01 21:29:00
去读书 好吗
作者: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2019-04-01 21:41:00
你说错了,我国没有恐龙法官,只有相信无神论的法律学者。他们反对遵守十诫,因此认为通奸是性器官连接的行为。但是十诫规定的不可以通奸,不可以贪恋别人的妻子。十诫的规定不只禁止人的恶行,也禁止因人的恶而有的思想。而口交是一种背叛妻子或丈夫的行为,但是法律学者不遵守十诫所以他们认为不必处罚通奸行为中的口交。而废除通奸罪是《共产党宣言》的政治思想。
作者: sunny760222 (sunny)   2019-04-01 22:19:00
是受过伤害吗?激动什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