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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FB请写名称
当媒体已失伦理 拒绝就是义务(黄芝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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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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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3月22日),有一位同学在台大的脸书社团(NTU台大学生交流版)发起一项投票
行动,对于中天新闻台近期不断出现的偏颇报导,以及某新闻爆料有人付费要求小吃店只
能收看特定频道,而可能形成垄断及不对等的争议,以此号召1000名台大学生共同发起校
内公投,希望能要求台大校内餐厅的电视全面禁播中天频道。该投票行动马上引起一阵旋
风,吸引数千人投下赞成的选项。然而随即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若是学校真的禁播某新闻
台,是否会侵犯新闻自由?
无法提供充分资讯
27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对中天新闻台祭出裁罚,NCC指出,中天未落实新闻内控
及自律机制,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第43条规定。
NCC的调查报告表示,中天新闻确实提供特定政治人物较高的“曝光率”。因为新闻媒体
对舆论及民意的形成具有高度影响力,笔者认为此举将无法让其他意见被表达,以及提供
大众充分的资讯,危害了民主程序的健全。
文旦事件引发风波
笔者观察中天近期的争议发现,其所制播之新闻往往有严重误导及未尽查证事宜的情形。
中天新闻于2月28日报导:“东厂抓到了?直击驻星大使盯场回报韩国瑜行动。”随后引
发外交部出面澄清,并且抗议中天新闻未经查证即对驻外同仁抹黑栽赃。
而其于3月8日的政论节目中,其中一幕表示“柚农陈大哥:文旦丢在水库超过200万吨”
,立刻引发农粮署出面澄清绝无此事,而引起新闻风波的陈姓柚农事后则坦承是口误。
上述案例显示,中天新闻明显的违反其作为传播媒体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以及所被赋予
的职能。新闻媒体之所以被称为“第四权”,是因其具有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等功能
。
挺身保护民主制度
然而中天近来的报导,除了无法发挥上述功能外,反而导致政府部门需要出面澄清、“擦
屁股”。这样子的传媒,难道身为阅听人的我们没有权利拒绝吗?
当一个掌有庞大话语权的媒体,已经丧失社会责任的时候,如果我们继续让它举著自由的
大旗胡作非为,最后受害的将会是我们自己。因此我支持台大学生挺身而出拒绝劣质媒体
,如此才有机会保护我们的民主制度。
台大研究生协会副会长、台大社科院学生代表、台大国家发展研究所研究生
4.附注、心得、想法︰
反正
会看的韩粉跟老9.2
本质上就是没法习惯当代自由民主社会
早点移居对岸
比较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