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al (茄汁牛肉面加辣)》之铭言:
: 之前行政院院长说
: 农地工厂可能会给它
: 就地合法
: 其中ㄧ部分的原因是
: 农地受损不能农用了
: 但给它合法又怪怪的
: 所以
: 农地工厂就地合法
: 到底合不合理
: 各位觉得呢?
当然不合理,绝对不能就地合法!!
一定要这些工厂付出代价
但6万间,扣掉一些其实是仓库,实际3万多间
一间10个员工也有30多万人
这些得罪起来你也不用玩了
我的建议是
1.过去的税通通补缴,还要加50%
2.营业额超过一个门槛,就一定要迁厂,没第二句话
不迁就是立刻断水断电
3.营业额不到门槛的,首先污染管理立刻做,不准再污染农地
辅导与补助贷款迁厂,并设落日条款
以上三招
算是人情与公平正义的中间值
这些工厂真的很可恶,但我们台湾人就是有人情味
也该给人一条生路,而不是立刻叫他们马上迁,又不是中共赶低端人口
民主的价值就是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