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uminauki (极右派万岁)》之铭言:
: ※ 引述《shpongle (LIONS 113)》之铭言:
: : 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
: : 光是这个法律
: : 你阿扁很可能会被关到老死了
: : 一个当总统的人
: : 多出这么多来源不明的钱财
: : 儿子还帮忙洗钱
: : 你跟我说阿扁无罪
: : 那不是笑话吗
: 阿扁可能有罪(毕竟除了定谳三案之外还有很多案)
: 但不会是贪污罪
: 我不是说过很多次请去看沈伯洋的阿扁到底有没有罪系列
: 为啥都不看呢
: 沈律师写得很清楚
: 龙潭土地案要证明阿扁有罪要以下条件
: 1.阿扁知道收钱的事实(共犯)
: 2.阿扁知道这钱要做什么(对价)
: 3.阿扁对科学园区有主管权力
: 阿扁...上述三个都没有
: 最高法院说:陈水扁辩称不知吴淑珍收受辜成允给付之金钱,不足采信。
: 这就是阿扁成为共犯的唯一原因
: 就只是最高院认为阿扁的辩称不可信...
: 依照罪疑唯轻原则,没有证据就该采对被告有利之认定
: 为什么到阿扁身上变成这样?
: 再来实质影响说问题也很大
: 会将不同责任的情况归类同罪
: 所以目前阿扁三定谳案子(龙潭、陈敏薰、元大)
: 基本上都是无罪,这没有问题
: 事实上元大案一审也依照法定职权说判无罪,二审就改判有罪了
: 吴淑珍拿钱没错,但太太拿钱真的不等于丈夫有罪
陈水扁说不知道有收钱
判决书的认定是:不采信
为什么?
因为陈水扁的行为太过逾越常理
第一
他一开始是否认见过李界木的
第二
他做的那些事不叫非总统职权
叫越权!
法院认为陈水扁是学法之人
不会不知道那些事都是越权
既然又说谎又越权
为的是什么?
你都知道他对龙潭案没主管能力
可是他介入的事实就是存在
要否认他介入的事实吗?
又
收到陈水扁的指示后
几个主管单位荒腔走板的行为判决书上也都有写
刘世芳就是因为不照程序跑公文被弹劾
你不知道吗?
你的战法不过是
讲些法律名词
看起来好像有道理
但不敢讲事实
因为事实一摆出来就没办法通过考验
不过如此而已
事实在判决书上都有写
陈水扁的律师再会扯
有驳倒任何一个事实说陈水扁没做那些犯行吗?
没有
一条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