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制代表就是美国老大哥
台湾与其说民主失能 不如说是代议政治失能
立法委员可以蒙着眼睛通过不符民意的法案
本国跟米国制度上还是有许多差异
第一老大哥是联邦制 内政主要还是各州自主
台湾县市权力差人家很多
第二美国政党对国会议员约束力相当低落
各地存在可以完全不鸟党中央的党霸
议员自主程度极高 可以完全回应地方民意
不怕党纪处分
在台湾大概就类似台中消波块家族、嘉义陈明文这种地方势力头头
第三米国行政权没有立法提案权
你要提出法案都要先去说服国会议员替你提案
说真的鬼岛要硬走双首长制也不是不行
但要先产生换轨的宪政惯例
不过先前两个机会已经错过 第一个是扁朝时期
第二是2016蔡上台前
没有任命国会多数党担任阁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