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劳政策拟多项放宽 农业外劳扩大、台商回台可增聘
外劳聘用政策将有多项放宽。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今预告相关法规,包括受美中贸易战冲
击等回台投资的台商,可多付就业安定费拿到更多外劳配额,还可提前拿到半数外劳配额
;另外也预告开放酪农业与农业外展外劳。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今预告修正“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八款至第十
一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草案,在台商部分,新增台商若同时符合“受美中贸易战冲击
业者”、“赴大陆投资达2年以上”,以及“回台投资/扩厂之部分产线具备智慧技术元素
或智慧化功能”等三项共同资格,并同时具备“5+2产业创新领域”、“属高附加价值产
品及关键零组件相关产业”、“国际供应链具关键地位”、“自有品牌国际行销”以及“
经认定回台投资项目与国家重要政策相关”等任一项条件,加上投资金额达一定数额以上
、聘用本劳薪资3万元以上,并能创造一定规模就业机会等,就可解锁2项资格,分别是可
额外付出7千元就安费提高10%比率,但总数仍以40%为上限;以及先核配半数外劳配额,1
年后再查核聘雇本劳人数是否达标。
农业外劳部分,则开放酪农业与农业外展外劳。酪农业开放80头以上的酪农户可申请外劳
,除必须以自然人申请外,含雇主本人在内至少要聘雇4名本劳才能申请外劳,每户以申
请1名外劳为限,且聘雇本劳前会先以2万8千元薪资招募,若没有本劳愿意应征才可使用
外劳。
农业外展外劳部分,则是由农会聘雇外劳,再派到区内有需求的小农提供劳务。外劳的膳
宿、薪资等全由农会负责,农会再向有使用人力的农民收费。
发展署说,未来公告实施后,台商回台方案预计追溯到今年1月起实施,为期3年;农业外
劳则最快最快7月就可开始试办。(唐镇宇/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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