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rootlaw.com.tw/LawContent.aspx?LawID=A040140031000500-1061031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要点第五条规定
出差人员搭乘分有等级之飞机、船舶及长途大众陆运工具,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部长级人员、特使,得乘坐头等座(舱)位。
(二)次长级人员、大使、驻外代表、公使、其他特任(派)人员、简任第十二职等以上领有
各该职等全额主管加给人员,得乘坐商务或相当之座(舱)位。但次长级人员负有外交任务
代表政府出访或参加重要国际会议,得乘坐头等座(舱)位。
(三)其余人员乘坐经济(标准)座(舱)位。
高雄市长等同部长级 其实韩还能搭头等舱呢
其实这是柯比较独特的地方 拿来打韩其实没啥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