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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同志们“弑君弑父”?:天朝主义下的“礼教复兴”与女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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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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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台湾的最高行政组织,在2019年2月20日,提出了同婚专法草案,并将草案名称
订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其中的重点,在于主张:同性伴侣将可准用《
民法》婚姻章的相关规定。
行政院提出人权法案,是好事,但也不是没有可以诟病的地方:以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的立
场,行政院院本部,不必去说“现在医学证明,同性恋是天生的,是自然的”。
既然是基于现代世俗性的“公民人文主义”下的人权本格而提出的法律草案,不论在国家
立法和国家行政的论述上,就不必涉入“先天的本质或后天的建构”的争议。
先不论此种“云端争论”很难有确切的结论,即便有任何或权威或通行的见解,不论其论
断的内容为何,也不当影响以尊重国际人权规范和重视人权影响为根本考量的国家政策。
以人权为本的现代国家政策,应该无视“先天或后天”的神学争论,对此保持审慎的“国
家中立性”,将这些“云端争论”放进括号,存而不论。
不然,如果有人指著《大学》、《中庸》,说“两岸统一是自然正当的帝国天命”,行政
院院本部要说什么呢?作为“政教分离”的世俗性政治机构的行政院,要如何去回应帝国
儒教的宇宙论神学所主张的“神法”,而不违反其所声称的“自然秩序”?
非常有趣的是,消息出来之后,诸如“时代力量”这种想靠柯文哲来掠夺选票的无原则投
机主义政党中的投机主义政客,就随即出来严厉批评:“行政院没有担当!”。不过,我
无论如何都无法理解:相较于这些投机主义政党和政客,当执政者就算面对着灭国的风险
也依然提出一部人权法案,如果仔细思维当中内蕴的道德与政治决断张力,那么,他们何
以是“没有担当”的?
如果要认真地说,最接近这种政治情势的历史前例,难道不就是林肯提出废奴法案的历史
时刻?
另方面,这种在基本构想上以“民事结合”(civil union)为取向的现代人权法案,不
出意料地,当然也受到了幸福盟等组织更为严厉的指责。他们无法理解,在“父权主导的
异性婚姻形态”之外,还有什么可能,“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
性之永久结合关系”。
对他们,这种现代人权法案,因为允许同志准用《民法》规定而形成“民事结合”,就构
成了“实质上的同婚”,有违他们主导公投第12案的用意,批评蔡英文政府“没有谦卑谦
卑再谦卑,不尊重传统婚姻价值。”
考察他们对公投第12案“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保障同志伴侣权利的叙述所推
衍的诠释,可以察觉到:他们所谓的“采取其他形式”,重点是在以“其他法律形式”维
持禁绝同性亲密关系和否定现代人权的事实状态,从而完成彰显、守护“传统家庭”独一
且至上的“自然尊严”的崇高目的。
我们或许可以说:任何人权法案,只要让同志们可以准用民法相关规定,对他们,就必然
会亵渎了在上帝所创造的“自然秩序”下,人类该当具有和显现的“自然德性”。直言之
,对他们,同志必须以“纳入法律”的方式而被排除在“法律的适用”之外;进一步说,
也在“纳入性排除”的法律状态下,他们才能让同志在受到“人法”排除的状态下,而被
重新纳入维护“上帝的永恒神圣秩序”的“神法”。更唯有如此,他们才可以让同志在为
荣耀“上帝的国度”而举办的宗教圣礼中,继续担负起其被“神圣的历史”所指定和指派
的“牲人”角色,从“仁人”变成为“牲人”。
值得注意是,行政院的立法草案中特别引发他们的愤怒的,是法案中关于“收养”事项的
规定。他们主张,这种保障人权的法律,“涉及用法律改变了传统称谓”,“不叫父、母
,改为双亲一、双亲二”——对他们,如此的现代人权动向,已经构成了对“传统家庭价
值”的严重破坏,是违反“天经地义”的“自然秩序”的逆天举止。一言以蔽之,行政院
基于当代国际人权规范中“国家保障人权”的义务而提出的人权法案,是“毁家废婚”、
“大逆不道”、“人神共愤”的渎神恶行。
Benozzo Gozzoli, Triumph of St Thomas Aquinas, 1471
台湾的女性主义者,可能很容易就轻松地嘲笑这种“恢复传统家庭价值”的论述。但我要
劝告:最好不要轻忽了这种论述——以及这种在本来面目上是“国粹论”的论述背后的政
治意涵;尤其,不要轻忽了他们潜在的“颠覆民主价值”的策略筹谋。
直白地说,如果看看李猛、吴飞等所谓“说汉语的施特劳斯派”天朝文人晚近的言论,就
可以察觉到:当代的天朝学人,正试图以所谓的“文质论”来取代“形质论”,从“形上
学”的层次,去重建古典帝国儒教的“礼教”话语和建制,去重新巩固帝国儒教一贯的“
圣王专政”政治想像,并且同时,进一步还将民主主义贬抑为“弑君弑父”的“母权论”
,以便在“以中国为原理性理论”、“以帝国为神学性本体”的国粹派话语模式下,去彻
底取缔现代的女性主义思维。(详情,可参阅吴飞的近著:〈人伦的“解体”:形质论传
统中的家国焦虑〉)
只要稍微考察一下,台湾的女性主义者,应该就不难发现:这种以取缔女性主义为引导动
机的新儒教王权主义论述,这种以“恢复礼教”为实质内容的新儒教王权主义论述,实际
上默认了“父权国家理论的复权”;在其中,基于古典儒教对“圣王专政”的帝国护教学
,“君臣、父子、夫妇”的社会尊卑阶序,就被视为是“自然的人伦秩序”。毋庸讳言,
按照这种儒教版本的“自然正当”话语,绝对王权(或,“神圣王权”),才是唯一符合
“人类天性”的“自然国家形态”。
在某些方面,他们似乎在覆述着他们所知的“西方古典政治哲学”的“第一命题”:绝对
的世袭君主政体,是国家的最佳形式,然后,君主政体,不论以其在律法上的起源或事实
上的起源来说,又是以“自然正当”的父权家庭形态为其神圣根据的——各个“家宅”的
“父亲”们,出于自愿而将他们在“自然家庭”中被赋予的绝对权力,转移到“王室”,
也即是,君主与其后裔。唯有此种以“父权式家庭”为根基而获取权力的“神圣王权”,
才能形成“自然正当”的政治秩序,从而有别于他们眼中“德不配位”的“僭主政权”(
特别是,带有反父权主义的内在倾向的现代民主政体)。
从这里,有慧眼的人,应该都可以看穿,古典帝国儒教的“修齐治平”修养术(或者说,
功夫论),是如何在当代世界中构成了一种对“帝国经纶术”的隐微书写,而又是如何不
断地指向着一种关于“圣王专政的无上优越性”的帝国话术。就此而言,“宅兹中国”的
,不仅只有华夏的圣王和圣人,而且,还有每一个华夏“家宅”里的“绝对父权”。
隹王初宅于成周,复Z王豊,祼自天,在諵悧式A王宗小子于亰室,曰:“
昔才尔考公氏,克玟王,肆玟王受大命,唯珷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
余宅中或,自之辥民,乌虖,尔有唯小子亡戠,于公氏,有勋于天,令
,茍A谷天,顺我不每。”王咸。易贝卅朋,用乍庾公宝尊彝,
唯王五祀。图片来源:维基共享资源(PD)。
可是,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唯有认真检视这些当代帝国儒教的动态,才可以提醒我们,应
该要特别留意到,“传统家庭价值论”不只是关于“传统家庭价值”的保守主义神学论述
;其中,更埋伏著隐微的“反民主价值”的“神学政治”潜台词,某种依然为“君父的帝
国”而伤逝,来自“汉字文化古层”的“倨傲低音”。
在汉字文化群的历史脉络中,台湾基要派基督教会组织的“传统家庭价值论”,因此或许
不该只是被理解为西方保守主义话语的简单复制;在其背后,真正发生“文化政治”作用
的事物,毋宁是各种将取缔女性主义与“圣王专政的自然正当性”挂钩起来的帝国儒教话
语。而直率地说,对一个《中国文化基本教材》犹原是国民义务教育课程的国家,对“国
王的头”还没被砍掉的汉字文化群,这种反女性主义的帝国儒教话语,确确实实是占据着
“论述制高点”的。
我们或许也因此不避讳地说:在这种意义下,这些基要派基督教会,其实都潜在地是“天
朝主义教派”。他们非但绝对不会去忌讳宣扬“北京是新耶路撒冷”的帝国神学,实际上
,他们还更百般乐意,去加入当代帝国儒教“让宗教中国化”,来建立““五教合一的帝
国宗教”的总体帝国建设方案。
在这种情势下,台湾的女性主义者,如果只满足于继续再生产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的酷儿理论或唐娜.哈拉维(Donna Haraway)的赛博格女性主义理论,因而把
“传统家庭价值论”,当作是说一两个笑话就可以打发过去的休闲议题,或许就可能真的
对这个人间世界的实情显得不够严肃,也对自己献身的志业似乎不够认真——如此这般的
怠忽态度,不仅不足以准确理解当代帝国儒教将“女性主义”与“弑君弑父”画上等号而
构作的“超克现代”方案,也更无法在“天下帝国的复权”的历史脉络中,在当下以“
The Rise of the Rest”为大义名号的“新攘夷论”而形成的历史脉络中,对整体的女性
主义所遭逢的严厉挑战,做出最恰当的回应。
台湾的女性主义者,准备好面对这种在文化上和学术上“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狂烈沙
暴了吗?请绑好您的安全带,飞机就要起飞了!或者,如果妳还记得自由的天空,还记得
飞翔的方法,那么,就请开始飞翔吧。
作者为天朝主义批判研究者
4.附注、心得、想法︰
整个
东方专制天朝主义
不外乎
制造出一批批费拉的机制
然而
高喊性解放的左派却又对此趋之若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