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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联合新闻网
3.新闻内容︰
同婚专法15字名称出炉 同性准用民法规定结婚
2019-02-21 00:24联合报 记者陈熙文、林河名、丘采薇/台北报导
行政院版同性婚姻专法出炉,由于挺同、反同团体拉锯,行政院首创以中性释宪文命名《
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草案,明订同性伴侣将可准用《民法》婚姻章规定结
婚,拥有合法财产继承、医疗权,也能继亲收养子女,同时须遵守单一配偶的义务。
这是第一项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释为名的法律草案,避免继续陷入挺同与反同争议。
须遵守单一配偶“守贞”义务
根据草案内容,未来同性伴侣可以结婚、继承及继亲收养,同性伴侣结婚后,权利及义务
将比照异性恋婚姻规定;为了减低外界疑问,行政院也同步制作说帖,透过各种管道发送
,对外释疑。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表示,法案重点包括让同志配偶有合法财产继承权、医疗权,
能共同扶养血缘子女,同时也必须遵守单一配偶的“守贞”义务,现有“一夫一妻制”的
家庭价值,一样受到法律保障。
政院今将通过草案送立院审议
Kolas解释,同性伴侣一样要受婚姻规范,“通奸与重婚罪一样存在”,同性配偶也同样
必须负担守贞责任,包括“多P合法化、乱伦、杂交、人兽交、性解放”等法律不允许的
行为,并不会因为这部法律就合法化。
下一代幸福联盟推动的爱家公投去年过关后,挺同团体希望修民法、不要立专法的希望落
空,行政院须依公投结果订定“专法”,在三个月内,也就是二月底前提出政院版本的同
婚专法送立法院审议。今天是送审最后期限,行政院会今预计通过草案,送进立法院审议
。
苏揆:历史一刻盼获双方支持
行政院长苏贞昌昨晚邀集民进党团立委讨论,针对草案名称要不要置入“婚姻”两字,成
为争议关键,挺同团体可以接受“同性婚姻法”,反同团体支持“同性共同生活法”,由
于名称始终难以决定,为避免得罪其中一方,在立委建议下,行政院决定以中性的释宪文
为名,避免再生事端。
苏贞昌表示,社会为了名称争议多时,但大家都必须遵守效力等同宪法的大法官解释,因
此法案名称保持中性,以法案内容实质保障同性伴侣的婚姻平等。苏贞昌并告诉现场立委
,这是历史的一刻,希望可以获得挺同跟反同者的共同支持。
4.附注、心得、想法︰
我本人对于这部法是乐观其成的,毕竟有的人是真的想结婚。
不过有些只是想性交的人,是否真的会因为有了法而去结,我很怀疑。
之前某些同同上街,宣扬的看起来只是"性解放","多p多性的性交自由",
这些人是否真的想结婚,我是大打问号的。
套句行政院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所说的话:
"必须遵守单一配偶的“守贞”义务,
现有“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价值,一样受到法律保障。
同性伴侣一样要受婚姻规范,“通奸与重婚罪一样存在”,
同性配偶也同样必须负担守贞责任,
包括“多P合法化、乱伦、杂交、人兽交、性解放”等
法律不允许的行为,并不会因为这部法律就合法化。"
终于有法律了,很好哇,这些光想性而不想有责任的同同吗?
这下子高兴了吗? 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