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llis5566 (布鲁斯威利56)》之铭言:
: 我比较好奇的是
: 国民党想把两岸问题用国内法解决
: 基本上这背后涵义可以说是投共了
: (别跟我说"国"是中华民国)
: 但怎么都没有正蓝军出来骂?
: 当初民进党提议废台独党纲
: 就一堆台独仔干干叫了
: 怎么差这么多?
: 静悄悄是怎么回事?
请废除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 一 章 总则
第 1 条
国家统一前,为确保台湾地区安全与民众福祉,规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
人民之往来,并处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未规定者,
适用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
第 2 条
本条例用词,定义如下:
一、台湾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
。
二、大陆地区: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
三、台湾地区人民:指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四、大陆地区人民:指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