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想要处理是很好
不过我区区升斗小民想来请问
‘列黑名单’应该是行政罚
可是我搜寻了一下
连垦丁天价卤味都不能开罚了
列黑名单的法源依据是什么?
高雄市的自治条例有没有相关规定啊
公平交易法也没有办法罚这种店家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15&docid=14312
政府依法行政乃是当然,不用赘述
请问韩国瑜的依据是什么?
作者:
GIE13 (GIE)
2019-02-10 10:43:00开始了
作者:
ninaman (阳光男孩)
2019-02-10 10:44:00不用开罚,业绩自然会掉...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9-02-10 10:44:00嘻嘻 喜欢
作者:
momo28 (zz)
2019-02-10 10:44:00有说开罚??你先替泣台想新闻吗?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9-02-10 10:44:00哪有罚? 就不推荐 是罚在哪? 罚钱喔?
作者:
GIE13 (GIE)
2019-02-10 10:45:00网友说要来了明天三立上班
作者:
ninaman (阳光男孩)
2019-02-10 10:45:00韩去年到旗山吃香蕉蛋糕,结果就他吃的那家生意翻好几倍
作者: krammer (来囉~!) 2019-02-10 10:45:00
PTT网友质疑!!
作者:
momo28 (zz)
2019-02-10 10:46:00抓到了!!!!传说中的网友
作者:
bolide77 (ptt线上游戏)
2019-02-10 10:48:00绿脑到底在想什么..
作者: ItjustLove (只是爱你 ) 2019-02-10 10:49:00
‘列黑名单’应该是行政罚 敝人不才 想请问这个观点的
作者:
bolide77 (ptt线上游戏)
2019-02-10 10:49:00自治条例没有 不能自己订喔 = =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9-02-10 10:50:00政府带头是真的要于法有据阿...
作者: ItjustLove (只是爱你 ) 2019-02-10 10:50:00
法源依据 啊 看到了 所以举例来说 在PTT搬家板之前的
你先回去上一篇或看Youtube,把韩市长说的名词弄正确来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9-02-10 10:51:00推windnduck大 XDDD
作者: ItjustLove (只是爱你 ) 2019-02-10 10:51:00
不推荐名单 因为不是政府机关 所以没有这样的问题 但韩国瑜是政府机关 所以有这样的问题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9-02-10 10:52:00不朔及既往没关系阿 定好自治条例之后 往后开始实行阿
作者: ItjustLove (只是爱你 ) 2019-02-10 10:53:00
有人说政府叫民间自己列黑名单?
作者: bluesunflowe 2019-02-10 10:53:00
目的是店家不要借机抬价 溯及既往有意义??
作者: joesong 2019-02-10 10:54:00
消费者保护法的33条第1项、高雄市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第18条第1项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9-02-10 10:55:00笑死 你就是想酸麻XD
作者: ItjustLove (只是爱你 ) 2019-02-10 10:55:00
要抵制不涨价店家 方法多的是 这条路不通 就走另一条
作者: joesong 2019-02-10 10:55:00
要试着去查法规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9-02-10 10:57:00市府做个网站写价位偏高的商家,这跟法律有啥关系?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19-02-10 10:58:00应该是消保法37条
作者:
momo28 (zz)
2019-02-10 10:58:00谁的政绩很重要吗?重点是不让游客受害维护好这个环境才是重要的,谁的政绩人民自有公断
作者:
llHAY (小披萨)
2019-02-10 11:01:00之后实行就好啊!不是一定要溯及既往吧。
作者: liuyc888 (志) 2019-02-10 11:02:00
没有法律就立法囉 公平正义回来啦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9-02-10 11:03:00这跟开罚有啥关系,政府做个网站,列出商店的排名就好了啊
作者:
wolfkao (青狼)
2019-02-10 11:03:00消费者保护法第37条应该适用
作者: bluesunflowe 2019-02-10 11:03:00
"屡劝不听"店家才会有不推荐 我是很怀疑真的会有啦~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9-02-10 11:04:00"损害消费者的财产" 你恶意涨价 不是损害我的财产? 无关?
作者: liuyc888 (志) 2019-02-10 11:04:00
建议再加上上网公告 让九二共识13亿3300万全中国人民抵制
作者: joesong 2019-02-10 11:05:00
消费者保护法第33条第1项规定是公布行政调查的结果,高雄市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第18条第1项规定是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必要之处置,怎么会无关,还是你看不懂法条
作者: liuyc888 (志) 2019-02-10 11:06:00
让恶质商家彻底消失
作者:
nono168 (fight again)
2019-02-10 11:06:00本意是好的就支持 只是看相关措施了
作者:
wolfkao (青狼)
2019-02-10 11:06:00你说的损害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财产是36条
作者: ItjustLove (只是爱你 ) 2019-02-10 11:06:00
发生重大损害或有重大损害之虞 这认定会有问题
我觉得今天韩市长是先丢出一个“不太柔性”劝导方案一般来说,正常的店家就会寻求厘清或改善
作者: joesong 2019-02-10 11:08:00
探求当事人真意,不是每个人都学法律的,用语不可能完全精准
作者: joesong 2019-02-10 11:11:00
如果有未标示售价,或未完整标示销售资讯,影响消费者权益属实,未何不能公布调查结果
作者: jungkailin 2019-02-10 11:11:00
可以由议员建议,市府贴不建议店家
就让他活在民进党两年后可以赢得总统跟四年后可以把高雄赢回来的梦里不是很好吗
这种拿身障者开玩笑的下流胚子 根本没有回应的必要啊就让他自嗨自爽然后投票完崩溃刷中国台北 不是挺好的吗?嘻嘻当然有关联啊 因为你满口喜韩儿 代表你是个无脑韩黑既然你是个无脑韩黑 干嘛care你质疑了什么屁话呢
作者: joesong 2019-02-10 11:16:00
还在那边法源,消保法去看一看啦,连特别法与普通法的适用顺序都搞不懂
因为老实讲 你质疑什么不重要 也没人care 呵呵
作者: wirecut 2019-02-10 11:17:00
如果公布不好的不行 那就推荐不乱涨价的商家就好了
我来看某口喜韩儿的无脑韩黑表面装中立质疑实际上是耍猴戏啊这是我的娱乐呢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9-02-10 11:20:00垦丁为何没有? 因为屏东县府不打算处理阿 不然呢?屏东县议会也可以立自治条例阿 但它们就没想到要立
作者:
wolfkao (青狼)
2019-02-10 11:23:00政府首长没有法治观念 是不是4年前也有个新市长被这样说但我看他后来做的不错阿
列不推荐名单跟列推荐名单一样,列推荐名单有违反什么法源吗?
作者: bluesunflowe 2019-02-10 11:26:00
台大法律系有没有法治观念?结果是贪污总统呢~~颗颗
名单放在KMT高雄党部不就可以了..第六条也是有但书,又不是说完全不能执行第 6 条 行政行为,非有正当理由,不得为差别待遇。
作者: anthonyhs (SiangMad) 2019-02-10 11:29:00
不当哄抬价格不算正当理由吗?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9-02-10 11:30:00好啦 还没有立法之前 先放在韩个人粉专 这样可以吗?
作者: bluesunflowe 2019-02-10 11:30:00
不懂重点喔??法治"观念"跟实际有没有违法是两码子事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9-02-10 11:32:00韩为何不敢? 怕得罪店家吗?有啥好怕? 恶质店家 不用怕得最*罪
作者: ItjustLove (只是爱你 ) 2019-02-10 11:32:00
推 windnduck大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9-02-10 11:33:00那种粉丝团应该本来就有吧 彰化跟新竹我就看过阿
作者:
qq68 (qq)
2019-02-10 11:34:00呃反正韩一直嘴砲先行啊,至于到底做不做得到再说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9-02-10 11:34:00不过那种粉丝团的效应没有韩总自己在自己的粉专列个表来得大拉
作者: anthonyhs (SiangMad) 2019-02-10 11:35:00
所以结论就是有很多方法 然后你自己默认一个不合乎法规的方案 再说政府没依法行政赞
作者:
ninaman (阳光男孩)
2019-02-10 11:41:00干嘛急着要人PO,有PO才不好,表示真有商家屡劝不听
作者:
mune (越来越它了)
2019-02-10 11:44:00你好无聊
作者: puppylove (卷卷头小姐) 2019-02-10 11:46:00
真的 很无聊
作者: cjs1011 (JunSheng) 2019-02-10 11:46:00
你这ID根本就只想黑的
作者:
pandp (pppp)
2019-02-10 11:46:00成立一个在地消保会粉专或外包就好了政府真要玩,做法本来就很多,哪傻傻的什么都自己搞
作者: bluesunflowe 2019-02-10 11:53:00
你这篇完美诠释 恶意抬价店家为什么可以吃定消费者
作者:
pandp (pppp)
2019-02-10 11:54:00这不就是合法的做法? 成立非官方机构保障消费者权益
作者: anthonyhs (SiangMad) 2019-02-10 11:56:00
好啦 很会辩 辩赢了然后呢?提个解决办法阿 法源长法源短 那我就问你所以这种店家依你最爱的法律怎么惩罚?
作者:
pandp (pppp)
2019-02-10 11:58:00我外包一间行销公司成立高雄店家黄页不就好了,设五星评等,一星的理由写价格或品质疑虑之类其实是google就能做的事,只是写的更细+专业背书
作者: puppylove (卷卷头小姐) 2019-02-10 12:03:00
高雄市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第13条第1项 第6项
作者: anthonyhs (SiangMad) 2019-02-10 12:04:00
结论是无法可罚XD 赞 法律果然保障人民权益 好人还是坏人就不好说了
作者: feather3 2019-02-10 12:12:00
出一本高雄严选指南书就好了啊,有疑虑的自然不用写
作者:
neiger (梦见心地)
2019-02-10 12:13:00的确是无法可罚,不要落入跟胡须张事件一样了。奉劝韩市府不要跟着民众起舞。
协会监督咧,又特定创一个有可能恶意勾结的东西干嘛,而且人力物力金钱你要出吗?再来天价常发生在不良厂商拿来骗“不知情”的消费者,让大家“知道”当然是最有效率做法。法律只是手法之一,做事不用这么僵硬呆板。重点是事情要解决,不是幻想用法律解决一切。
作者: shihkai (加油吧~) 2019-02-10 12:35:00
法条精神是反面列举,所以应该是问黑名单会违反哪一条?
作者: wailman (魏尔曼) 2019-02-10 12:41:00
列黑名单不推荐只是不推荐,要不要参考是消费者的选择。
“不推荐名单”出来之后拜托你们去制裁ㄏㄏ,我看看大家还可以多讨厌法律人
作者:
qq68 (qq)
2019-02-10 12:59:00我期待市府出黑名单啦,哈哈哈,让我看看韩市府的魄力
作者:
oscar19 (卡卡欧)
2019-02-10 15:42:00列不推荐名单给韩黑去消费啊上面好多韩黑迫不急待呢,哈哈
作者: wulaw5566 2019-02-10 16:24:00
列黑名单市府等著被店家提告索赔吧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9-02-10 17:53:00可怕,韩粉心中只有主子,法律是啥?
作者: wz70403 (路伦) 2019-02-10 19:43:00
叫观光局委外出个商家体检报告 里面商家风评来源为民众及网友意见 之后整理并发布 这算不算列黑名单呢 科科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9-02-10 20:43:00老实说这么喜欢行政法的人应该去研究一下台大校长案才对不过很可惜的是光是评鉴/评比/调查...有一大堆的方式可以搞出不是行政罚的手段,唸书唸很多是很好但麻烦多走走实务
作者: leaveleft (离) 2019-02-11 00:33:00
高雄市政府不会搞出"罚"的等级啦!行政手段就可以了,相反的店家还要举证因此有不利情况,小商人要跟地方政府斗?很拼的!例如高雄是政府若推出类似米奇林的星等制度呢?没拿到的是不利行政处份吗?还是事实行为?有的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