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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菊官邸电费高? 旧市府团队脸书抨击名嘴引据不实
2019-01-30 00:41联合报 记者杨濡嘉╱即时报导
名嘴在电视政论节目中提到总统府祕书长、高雄市前市长陈菊2009年入住高雄市长官邸,
6月、7月电费12 万元。曾任高市府行政暨国际处(原祕书处)处长的陈琼华29日在脸书
表示,那是用10年前的旧闻。
陈琼华脸书说,当年市长官邸、副市长官邸、警卫维安设施、入夜后官邸周围巷道照明一
并计入市长官邸电费所致, 后来市长官邸电表自计,两个月电费降为2万5000元。
陈琼华在脸书指出,当年监察院以2004年到2011年间为调查基准,调查监委也明白指出“
高雄市长官邸的冷气机其中2台分别用了10年与16年”造成电费居高;当年高雄市府也进
一步调查,官邸内维安警卫室的监视录影器材、照明设备24小时运作、入夜照亮周边巷里
的探照灯等用电全部并计,再加上与市长官邸与紧邻的副市长官邸电费都合并挂在市长官
邸,造成整体电费偏高。
她表示,2011年9月,市府将市长官邸与其他用电分开计算,2012年市长官邸每2个月电费
2万5000元,1年约15万元,再随着陈菊要求节能与市府节能减碳小组的运作,各项设备以
预算编列情形逐年汰换,市府与各首长宿舍用电年年维持0.1%以上的减降。
陈琼华说,7年前高雄市政府的澄清说明随处可查见,监察院的调查报告也可查证,请名
嘴自重,开口前先详读资料、确认数据,不要拿10年前的旧闻出来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