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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智强质疑陈菊花律师费洗脑灾民 高市前研考会主委回应了
高雄气爆善款使用又成为话题!台北市国民党议员罗智强在脸书发文质疑高雄气爆1.3亿元律师及诉讼费,陈菊市府给律师的酬劳多寡竟是看是灾民是否接受代位求偿,受灾者不接受代位求偿律师费5千元、签下代位求偿意愿书给2万、签契约书给2万2千,批市府善款请律师最大任务就是让灾民签下“代位求偿”,借此规避国赔,等于是用善款请律师“洗脑灾民、伤害灾民”,还说“陈菊,你欠高雄一个交代!”
对罗智强脸书质疑,高雄市府法制局局长吴秋丽说明,该笔费用确实为律师费,不过是市府在推动代位求偿案件成立前,直接委托高雄市律师公会指派律师承接,陪同社工前往死亡或重伤者家中亲访,是给执行亲访服务律师的费用,与后续代位求偿案件成立进入司法程序的一审、二审、三审等律师费不同。
至于为何亲访服务律师费会因受灾者是否同意请求权让与,签订意愿书或契约书而有高低不同,是否合理?吴秋丽则说她不便评论前朝政府作法。而前法制局长陈月端则说,她已离开高市府,目前身分不适合做任何回应。
而对受灾户与高市府签订代位求偿与债权让与契约后,是否就无法向市府提起国赔?吴秋丽说,受灾户若与市府签订债权让与,等于是针对气爆的相关求偿权利都让与给市府,自然无法再向市府提起国赔诉讼。
不过高雄市府前研考会主委柯芷伶说,当初考量重伤者及罹难者家属所受伤害大、且法律关系较复杂,为让他们了解法律上的权益,避免身心伤痛奔波找律师,所以委托律师公会推荐律师对他们做一对一的亲访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则包括咨询到签订代位求偿。至于律师服务费金额不同,则是审酌不同阶段律师提供服务内容有多寡不等。
她对罗智成的批评说法认为是“倒果为因”,事实上当初请律师是提供法律咨询,并非说服灾民非签代位求偿不可,且最终罹难者家属与重伤者一致,未走代位求偿,而是朝三方协议和解方式达成和解。这也是市府依据灾民意愿尽力促成。
根据法制局日前在议会公布细目,代位求偿诉讼费用预算为1亿3,084万元,其中律师费共6,548万1,906元,其中亲访律师费188万1,906元、一审律师费3,104万元、二审律师费2,500万元(已付775万)、三审律师费预估720万元,而裁判费共3,476万9,744元、鉴定费78万,此外专案办公室及出席费等其他费用支出246万2,776元。(周昭平/高雄报导)
4.附注、心得、想法︰
说了一个谎,就要用更多谎来圆
还有罗智成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