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
昨天逐字稿打太累了
其实认真了解之后
我觉得会长并不是坏人
他只是为了维护罹难者的权益,而不得不去配合高市府的要求
民进党本来就只会找友善的外部委员
没有对高市府的“私心”,那民进党为什么要找你呢?
※ 引述《newhhj (抹茶蜜糖吐司冠军)》之铭言:
: 问:常威找方唐镜去帮戚秦氏打官司,透过代位求偿,把高雄市政府的责任撇掉?
: 答:这个是比较偏向我个人的私心,整个气爆下来,很长的时间,那个脉络都是很久很久以前,所以我不忍苛责任何一个颜色,对我而言那都是我的政府,对我而言国赔都是要由全民来负担。
: 在我自己的私心,我会希望厂商能多一点责任,在这件事,高雄市政府一开始是做无罪抗辩,他们认为自己是无罪的。
我不知道高市府国赔,跟“颜色”有什么关系
国赔是陈菊拿自己的钱,或吴敦义拿自己的钱出来赔吗?
当然,国家赔偿,政府可以跟有疏失的公务员(就是陈菊的秘书长)来求偿
这可能才是陈菊市府,千方百计也要免除国赔的原因
就是要做错事的公务员,不用负责
: 问:政府做错事不用承担责任,那以后政府做什么事都不用负责任,就乱搞啦?
: 答:之所以高雄市政府责任会最重,法院有说,认为市政府在后续罹难者跟伤者的和解,没有尽到全力,但老实说从我看来,绝对不是这样,市政府在后续和解尽了非常大的努力。
陈会长的特色,就是只要回答不出来
就答非所问
这个答案跟问题没有关系
: 问:那法官、灾民怎么会给法官这样的感觉?
: 答:那我下个月,法官已经确定要传我了,我是要去帮高市府讲话,因为对我而言都是市政府。法官如果因为我的努力减少高市府的责任,全民就可以减少一些付出。
这个答案跟问题也没有关系
从后面的问答可以知道,你高市府要求灾民出让求偿权才可以得到善款
用最严苛的标准决定赔偿金额,再把善款拿去盖公园、装置艺术、歌仔戏
这叫做“用尽全力和解”吗?
: 问:你的私心只是希望,市政府不用赔那么多的钱,那从吴敦义、谢长廷到陈菊,高市府都没有好好处理,难道不用给社会知道说,他们在中间做什么事吗
: 答:稍微去想像一下,就算没有在陈菊时代暴炸,也会在之后爆炸,这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因为长久以来,我们都忽略了这一块。不要说市政府,高雄市议员,从头到尾有注意到这一块吗,中央呢,立法委员,行政院之前有要中油去彻查全部的函管,中油没有查,行政院也没有追。真的要论责任,那个责任范围都太大了,这是一个系统性的状况,我们不要去苛责任何一个颜色。
既然是系统性状况,表示是所有人的错
这不就正是国赔的目的?
但,如果陈菊秘书长当年有依箱涵图示施工,又怎么会有今天的“迟早要爆炸”?
难道不该厘清到底是那些人犯错,并因此负责?
: 问:可是你的代位求偿,只针对李长荣、华运,但你也说李长荣董事长跟你下跪,很多钱是李长荣来支应,你也觉得他是无辜的,,那这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高雄市府不应该担责任,可是你又把所有的责任放在李长荣身上,那等于是找一个替死鬼,去撇掉高市府的责任
: 答:我当自救会长,我一开始就说,这是一个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状况,可以想像,市政府不愿看到,荣化不愿看到,灾民也不愿看到,所以大家要做的是携手坐下来,让有能力处理的,比较上游有责任的人,去处理整个状况,这也是为什么我要推和解,包括罹难者跟重伤者的和解。
又是一个答非所问。
: 问:可是你讲和解,高雄市政府却全力把责任都给李长荣?
: 答:那这个就是政治嘛
而会长你却为政治护航。
: 旁边里长问:身为自救会会长,应该是要帮灾民争取权益,不是一直帮市府讲话,灾民也想知道,是谁杀了我的家人
: 答:就我作自救会长的立场,我当然可以这么愤怒,所有人都是我的敌人,可是这样子做不到事情。我当自救会长,我希望让所有家属尽早脱离整个伤痛,这也是为什么我选择和解,你要选择和解,就不能对人家挥拳头。
: 我选择不苛责任何一方,唯有这样,在所有人彼此信任的前提下,大家才可以坐下来谈和解。那谈和解,我做到的成果是,所有的罹难者和解1200万元,65位重伤者64位和解,数字不方便透露。
会长,你太嫩了。
你愤怒,把害死灾民的人当敌人,反而可以为灾民争取更多。
就不会把45亿的善款拿去做陈菊市府的业务。
罹难者家属有1200万赔偿,那是因为捐款金额高
: 问:善款金额这么高,你要怎么补助死者、伤者,这个社会并没有反弹。但是你把善款放在登革热,放在那些东西,这个灾民是有意见的。照你所说的和解,为什么灾民还有这么多的反弹跟不以为然?
: 答:身为自救会长我老实说,一件事情很难做到一百分,我也很清楚那些人的状况是最差的,包括三多路上的营业户,包括了一些屋损特别严重的,主要就是在赔偿的时候屋损有折旧的问题,营业户假设没开发票,那他们的收入基本上没证据,就算有开发票,也不是赔营业额给他,要扣除成本算净利。他们会预期说我一个月的营业额可能是一百万,怎么你赔下来只有十万、二十万。
一件事很难做到一百分,但也不至于做到像高雄气爆那么夸张。
既然善款那么多,谁规定一定要有发票,一定要折旧?
问题在会长你为什么要屈服陈菊市府的标准。
: 问:很多人的质疑是,你用的很多项目,包括像登革热、装置艺术,他们灾民觉得不是用在我上面的
: 答:我们讲登革热,因为我是医生,所以我满关心的,因为箱涵爆掉,所以局部地区的排水系统是整个失灵的,气爆后大雨下了一个礼拜,积水十分严重,登革热的预算有编,但没有预期到这样一个状况,所以预算不够。所以我们同意用善款支出,前提是只用在气爆受灾区域
会长你被陈菊市府骗了
公部门有所谓的“第二预备金”,就是为了预备紧急事项
根本不会没钱做登革热防疫
你是医师,行政却是外行
: 问:就算一开始预算不够,来不及编,那也应该是暂垫,市府之后要把钱还给善款啊。
: 答:讲实在话,这笔要从预算出,还是善款出,其实我没有太大意见,但是在当下要从预算去出,一定时程会跑比较久
善款被占便宜,会长你“没太大意见”
你还有资格当善款委员会委员吗?
: 问:为什么有27个里,每户6000元,还包括管制区外的三个里? 甚至还有住户觉得我为什么会拿到这6000元,不好意思退回去,表示当初发得有多浮滥
: (这题好像是别人回)
: 问:为什么善款项目有执行率100%,是不是先执行再核定?
: 答:执行到后面,会要求市府提修正计划,把核定金额调成跟实际支出一样。
: 问:很多国赔的,时间上没有比代位求偿久,得到的赔偿也没有比代位求偿少,就算走代位求偿,你的律师还是可以打国赔,可是高市府帮灾民聘的律师就放弃了对高雄市政府的究责,只对李长荣,这是大家最质疑的,就是当时,你为什么,放掉了高雄市政府
: 答:一开始还满多人选国赔,一开始代位求偿跟国赔的比例还没那么悬殊,因为有人说国赔14天就能拿到钱,那后来到气爆过后5个月,代位求偿发出第一笔钱,那选国赔的人发现说不对,代位求偿比较快。
: 在气爆发生以后半年,几乎所有受灾户,都拿到代位求偿的钱了,但国赔是四年。
代位求偿比国赔快不是问题
有问题的是为什么善款的钱不能直接给灾民,而要以代位求偿,“让渡求偿权”为前提?
为什么要先拿到善款的钱,就不能向高市府提起国赔
要“善款国赔”二择一?
: 问:为什么有的案例,他国赔的金额,比申请代位求偿,高这么多?
: 答:吴文辉,我们之前轻伤者有一个群组,现在已经退出,轻伤者总共有300多人,但我们联络到的只有100多人。
: 我们研议出一个轻伤者的代位求偿方案,公式啦,其实每一个不同的类别都有公式,那轻伤者的公式是除了你花的钱,还有你的健保点数,乘以一个倍数当精神慰问金,所以吴文辉的代位求偿金绝对不只579元,这是非常明确的。那他后来随着时间过去,他的医疗费用也随之增加,就会有更新的单据出来,所以国赔结果比较高,其实用代位求偿的公式来算,也差不多。
: (没解释其他案例)
: 问:但是灾民说在代位求偿的过程里面,很多程序很麻烦,也不是全部赔我。我可能觉得我损失100多万,我也都有单据,可是你只赔我10几万而已。
: 答:这要分两个层面,代位求偿是走法律,所以法律层面有很多必须争取的规则,包括折旧,包括你要提出很明确的单据,这个其实非常的麻烦。
会长你也是法律门外汉。
代位求偿是“多补少不退”,就是说善款先给灾民100元,然后提告
如果法院判决是赔120元,那就补20元给灾民,如果法院判下来是80元,那灾民不用还20元给善款
所以,“代位求偿”当然可以用很宽松的标准
顶多就是善款来补贴。(不然捐善款干嘛?)
: 问:为什么要花3461万盖装置艺术?还有歌仔戏、公园,全都放在善款里面?
: 答:装置艺术这个,比较自私一点,是我们罹难者家属所希望的,这个东西讲明白点就纪念碑,很多的罹难者家属都希望有一个东西去纪念他们失去的亲人,而不是好像新闻过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这样 所以我们很早就提出希望有纪念的举措。
: 当然家属的意见有点纷乱,但是八九成的家属都希望,不是八九成的灾民,我们在line里面直接问大家意见,只是有人希望进忠烈祠、有人希望不要有那么强烈的形式
会长身为罹难者家属,当然会优先照顾家属的利益
但您有没有想过
高雄气爆,罹难者的赔偿,是远远超过之前的标准
一人赔偿1200万元,再额外花3461万盖家属希望的装置艺术
但是对于其他灾民,就像您所承认
却是用代位求偿,用最严苛的标准,要发票,要扣成本,要算折旧
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别
您有没有顾到非罹难者家属的利益?
: 问:善款的支出项目是高市府提出,再由善款委员会审核,那很多都不是灾民要的?
: 答:代位求偿是走法律途径,相对的要核得非常严谨,那善款相对宽松。那因为这是我们第一次做代位求偿,所以其实事后代位求偿,一定有更进步的空间。所以像八仙尘爆在我们之后,我就有跟他们自救会长建议,善款跟代位合而为一,因为善款跟代位分开,就完全搞不清楚,善款应该要很宽松,代位又很严谨,这两个东西我到底那一个拿到,那一个没拿到,我完全不知道
所以您最后也承认,高市府的代位求偿有不妥了
那还护航什么?
您第一次做代位求偿,其实世界上早就有先例了
医师这么会念书,只要事前找一点资料
就会发现“高市府的”代位求偿,根本是在欺负灾民
: 问:可是一般人捐款给灾民,就是要弥补灾民的损害,可是善款却不能给灾民,还要走代位求偿,那善款跑那去了?
: 答:基本上所有的灾民都可以拿两份,一份是善款,一份是代位,但是回过头来讲,有的损害,善款可能给的相对充足,有的损害善款给的钱相对少。
这段会长是说谎。
善款先发给灾民的9亿,坚持要走国赔的人,根本拿不到,何来“能拿两份”?
应该要像八仙尘爆那样,善款先给灾民,然后赔偿的钱也是灾民的。
: 问:代位求偿的钱是那里来
: 答:高市府向善款借9亿,将来要归垫,这9亿一定相对严谨,但是其他的36亿,可以相对的宽松。问题是这样,每个人都搞得很迷糊,所以像日后我就有建议干脆二个合而为一,多走一个代位求偿,但是可以很宽松
要直接给灾民的9亿,“相对严谨”
而其他36亿,就可以宽松,防治登革热、景观更新、发展绿能、装置艺术,给非灾民户户6000元……
: 问:很多人质疑,你太站在高市府那一边了
: 答:其实做很多事情,一定要掌握权力,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灾民,所以我一定要进入这些位置,善款委员会、代位求偿委员会,才有这些资源,我也花了很多我自己的钱,没有拿善款,去接触灾民去跑,因此我有自己的管道,所以为什么我对灾区的事情这么熟悉,原因就是这样。
: 那,一定会被骂,因为想要用理性的做事,一定没办法满足每一个人。理性的角度是让灾民明白规则,他们才能照着这个规则,去得到自己最大的利益。所以我的心情是,我尽量解释规则给你听,那你把你的难处解释给我听,当灾民跟我讲说他们有什么需要,我就知道,ok,这些规则应该怎么去修正,或者说我怎么去帮助灾民,那当然一定有帮助不到的人,一定的,那我就尽量。
陈会长总算吐出真心话。
他要为罹难者家属争权益,就一定要进入善款委员会,而要进入委员会,就必须“站在高市府那一边”
这也是民进党一贯的手法
先满足少数人的利益,然后就可以让陈会长变成高市府的代言人
在代位求偿刁难灾民,让“可以宽松”的36亿变高市府小金库
也不用怪陈会长,没有陈会长,
陈菊市府也会找到李会长、王会长
真正要怪的,是民进党的这种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