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气爆案近期懒人包

楼主: znck (风月)   2019-01-24 14:24:40
※ 引述《RADIUM (跳跳暴龙)》之铭言:
: : 3.代位求偿从善款暂借不合理
: : 高雄市政府从善款“暂借”9亿,分给灾民
: : 既然是暂借,我觉得问题也不大
: 将来定谳后要还的
: 而且每年加上5%利息
: : 4.代位求偿的求偿对象跟结果
: : 但是今天高雄市政府帮灾民代位求偿,跟中油、荣化、华运求偿10多亿
: : 结果是高雄市政府责任最大40%,华运荣化各30%,中油无责任
: : 但是因为市政府已逾两年赔偿请求权时效,所以免赔
: : 代位求偿也才判华运荣化赔了3亿6500万
: : 也就是判决结果出来大家才知道高雄你是常威,而且不用赔钱,那大家当然不爽
: 的确这是最大争议的部份
: 但今天没说明到这边
: 代位求偿借了九亿,其中大约3亿用在重伤者的和解上
: 给付给"财损/车损/屋损/营业损失/轻伤"类别的一共6.3亿元
: 法院判华运荣化要付3.65亿元
: 不讨论重伤者的话,市府要编列6.3亿元加上利息的预算来还
: 然后跟荣运荣化拿3.65亿元加上利息
: 要编列的预算跟华运荣化要给的钱有2.65亿的差额
: 这就是市政府要赔的钱
: 法院判的状况是
: 因为"代位求偿"发放的金额名称是"求助金",不是"赔偿金"
: 所以不能算"赔偿金"
: 只是因为求偿时间已过,所以灾民不能再对这40%主张请求
: 也就是说 名目上灾民拿到60%的赔偿金
: 但事实上,灾民是拿到100%的求助金了
→ znck: 是市政府向你们管委会借来发的 所以有白纸黑字写明要补足吗?
善款计划中有的
https://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11&news_id=46
【核/修定日期】103.9.10 第1届第2次临时管理会议修正
【核定金额】9亿3,200万元整
【主要计画内容】为救助高雄市八一石化气爆灾害受有损害之请求权人,使其损害赔偿请
求权得以迅速实现,以加速回复其正常生活、营业及权利,特订定本计画。
【办理期限】至任务完成之日止。
【办理情形简述】
1.气爆事件受灾者请求权让与共受理3992案申请。
2.自103年10月15日至107年12月2日止,求偿救助金审查会共开会46次,审议3,992案。
3.可签约数3,179案,已签约为3,149案,比例达99%,金额为新台币8亿2,710万3,100元(
包含重伤者和解64案)。
https://www.coia.gov.tw/admin/ct/news/2014090361306.pdf
高 雄 市 八 一 石 化 气 爆 灾 害 受 灾 者 求 偿 救 助 计 画
壹、计画目的:
为救助高雄市(以下简称本市)八一石化气爆灾害受有
损害之请求权人(以下简称受灾者),使其损害赔偿请求
权得以迅速实现,以加速回复其正常生活、营业及权利
,特订定本计画。
贰、计画依据:
社会救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六款及第二项规定。
参、主办机关:
高雄市政府(以下简称本府)
肆、承办机关:
本府法制局。
伍、计画期间:
本计画发布日起至任务完成之日止。
陆、救助对象:
因中华民国一百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至八月一日于本市
发生之石化气爆灾害(以下简称本灾害),致受有损害之
受灾者。
柒、救助事项:
一、因可归责于第三人之事由致本灾害发生者,受灾者得
与本府协议,将其对于第三人之财产上及非财产上之
2
损害赔偿请求权(以下简称请求权)让与本府,并于
签署债权让与契约书后,受领本府给付之求偿救助金

二、本府受让之请求权,经法院判决确定后,各该请求权
判决之金额高于原求偿救助金之金额时,由本府扣除
诉讼所需及其他必要费用后,退还差额予受灾者;各
该请求权判决之金额低于原求偿救助金之金额时,受
灾者无须补还差额。
三、本府受让之请求权,经调解或和解成立后,实际获得
赔偿之金额高于原求偿救助金之金额时,由本府扣除
调(和)解所需及其他必要费用后,按原求偿救助金
之金额比例,退还差额予受灾者;实际获得赔偿之金
额低于原求偿救助金之金额时,受灾者无须补还差额

捌、求偿救助金审查会及专案办公室:
为执行本计画,本府应设求偿救助金审查会(下称审查
会)及专案办公室;其组成、运作及其他有关事项,由
本府另定之。
玖、救助流程及应备文件:
一、受灾者有意愿协议让与请求权者,应填具债权让与意
愿书,并就附表所列请求权项目检具相关文件及证据
资料,于收件期间内向专案办公室提出;收件期间及
各类受灾者送件顺序,由本府另定之。
二、专案办公室收受债权让与意愿书及相关文件资料后,
应先就各受灾者检附之文件资料予以汇整并造具清册
,并进行救助资格之初审及求偿救助金之估算;其应
3
备文件或证据资料未齐备者,专案办公室应通知受灾
者于一定期间内补正;届期未完成者,视为无意愿让
与请求权,原检具之文件资料由专案办公室退还受灾
者。
三、专案办公室完成救助资格之初审及求偿救助金之估算
后,应提送审查会审议。经审查会决议给付求偿救助
金后,由专案办公室通知受灾者于一定期间内签署债
权让与契约书;届期未签署或经审查会决议不给付求
偿救助金者,视为协议不成立,原检具之文件资料由
专案办公室退还受灾者。
四、求偿救助金之给付,由专案办公室以直接汇拨受灾者
帐户或邮寄支票为之,必要时得派员送达;其依第柒
规定应退还之款项,亦同。
拾、债权让与意愿书、债权让与契约书、求偿救助金发给基
准表及其他所需书表,由本府法制局另定之。
拾壹、本计画未尽事宜,由本府依相关法令办理之。
作者: j13jyl (J13)   2019-01-24 14:27:00
干 写在哪? 这九亿善款我看是不了了之了
作者: zenan321 (Ryan)   2019-01-24 14:52:00
当时所谓善款是捐入高雄市社会局专户,陈菊市府把这笔捐款当作是市府的资产,只是支用时必须经过善款委员会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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