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债务法写得很清楚
第 4 条
本法所称公共债务,指中央、直辖市、县(市)及乡(镇、市)为应公共
事务支出所负担之下列债务:
一、中央公债、国库券、国内外借款及保证债务。
二、直辖市、县(市)公债、库券及国内外借款。
把基金、健保、18%都算进来?
公债法回去翻一下喔
另外财政部也说明过:
政府潜藏负债因属政府未来应负担之法定给付义务,系以编列年度预算方式支应,因属未
来社会安全给付事项,可借由费率调整、给付条件改变、经营绩效等挹注,以改善各种社
会保险之财务结构,依据国际货币基金于西元2001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定义,未必成为政
府之实质债务,因此各国均以附注揭露方式表达,并未计入政府债务。
全国没人把隐藏性债务算进公告债务
你去查所有的地方政府的公告债务,一个都没有拉
大家都是列一年以上债务跟短期债务
理由上列已经很清楚了
真的不懂高雄市府算进来的意义是什么?
你把隐藏性债务列出来ok,但算在一起不合常规
而且还有18%...还高达92亿
再度证明年改是正确的,支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