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还有几个人记得这件事﹝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mgkz-bLRrw
讨论一下这个状况:
"
他说我是一个租赁车公司的司机,我是桃园人,
我经常到处来来去去,
某党上位以后,经济不要提了,空气整个南部变得非常差,
希望这次选举后的执政者能改变。
无论你支持谁喔!
不管你支持谁,没有绑定,没有对价,
我不要求你投给谁,
反正我出十台租赁车,然后再加上一台游览车,
你自己只要愿意,我在台北车站西三门发车,
沿路经台中朝马,台南永康,高雄中正技击馆,
因为我体谅年轻人穷,40岁以下,户籍地在南部的,
我就让你免费去。
"
请问这样到底有没有违反选举罢免法?
请问这样检察官到底是用哪个法条,
让中正一分局的人去该司机家里,
去对该司机 "道德劝说" ?
现在选完了,是否该请立法院,或是司法院,
对这种状况,做出说明,究竟是合法还是违法?
还是以后某党执政共乘投票没关系,
但某某党执政的话检察官警察可以去道德劝说?
毕竟这种事以后还是可能发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