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来就是议会的权利
有啥好争议的
你只要拿市政府的一块钱,议员就可以叫你到议会来
之前洪平郎叫清洁队员来
萧永达叫忘了谁,结果谁不来让萧永达超不爽辞议题主席
后来争议是,市府顾问,不具公职身分的要不要来
那时候陈金德呛说学者不用到议会受侮辱,让老好人议员气翻
没多久陈金德就北飘去了,不然听说议会要让他好看
海洋局长那个是,他离职了
所以议会叫他来,但他离职了,没有身分所以不来
这件事情也很争议,并且在模糊地带,蓝绿吵成一团
基本上
你拿市府的一块钱
议员就有监督这一块钱的权利
这个在议会制度章程上面有
我是不知道这有啥好高潮的
是太多刚出社会没唸书的在那边搞不清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