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tdraw (水蓝)》之铭言:
: 常常在日常生活中、新闻里看到一些例子,让人觉得气得跳脚却无法可管(或法条罚则太
: 轻根本没有吓阻作用)。
: 好奇候选人支持什么法条会让你想投他?
: 我自己先说:
: 强制汽机车必须装消音器(呼啸而过的噪音车超没品)
: 攻击(十岁以下)幼童加重徒刑,杀害幼童唯一死刑(现在想起小灯泡还是心会酸)
: 酒驾依故意杀人罪论处(不要以为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1.违反劳基法最低罚缓至少提高十倍(或是直接用企业营业额某比例裁罚)
累犯加入刑责
2.酒驾罚缓提高两倍并直接吊销执照 五年内不能再考
若造成死伤依故意杀人罪论处
3.健保旅外法案:除特殊驻外人员或其他人员等(可再讨论) 健保不得停保
须持需缴纳健保费方能继续使用健保在台湾看病
4.黄国昌推的 因为带猪肉等遭到我国裁罚外国客 拍拍屁股就走了留呆帐
不缴钱或不缴出头期者直接禁止出入国境
5.时力推的 政党推荐候选人当选后贪污要连坐处罚
处犯罪所得一至三倍罚锾(DPP敢订这法我20年立委无脑盖D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