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at886688 (cat886688)
2019-01-11 20:31:40高市府称拥有《飞阅高雄》著作人格权 律师打脸:永属齐柏林
镜周刊Mirror Media ? 4,923人追踪
镜周刊1 小时前
白冰冰代言高雄观光的《来去高雄》MV,因为内容大量使用齐柏林的空拍作品,引发侵犯
著作权风波,齐柏林的电影公司也发出声明,表示不希望撷取画面重制。高雄市政府表示
,已针对疏失向齐柏林的公司致歉,但仍强调拥有该影片的著作权和“著作人格权”。对
此律师表示,著作人格权永远归属个人,不可转移,高市府这番话显示其对此概念并不了
解。
《来去高雄》MV涉及侵权引发网络热议,连齐柏林的“阿布电影公司”都跳出来表示不希
望画面遭任何形式的撷取重制。高雄市政府观光局在11日下午也回应,表示跟电影公司沟
通后定调,高市府虽然拥有著作权、著作人格权,但重制时仍应先向阿布公司取得同意。
对于这次忙中疏失深感歉意,未来会更加注意。
律师张祐齐指出,著作人格权具有“一身专属性”,不可移转,无论其生命是否消逝,都
永远属于齐柏林,改编的“衍生著作权”也是要看当初的契约有无授权;而且改编的权利
高雄市政府是否拥有也很有疑义,观光局事前没有著作权的基本概念,造成侵权事实,事
后声明更显示其必须对此好好加强。
https://goo.gl/zJgXaK
新高雄市政府虽是好意要推销高雄市的观光,但手段及方法太粗糙了,或许该委外给专业
的行销团队来策划,会比较适当。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9-01-11 20:32:00很多人不知道著作人格权啊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9-01-11 20:34:00著作权跟著作人格权不同,这东西就漫威跟史丹李的关系一样
作者:
Adonisy (堂本瓜一)
2019-01-11 20:34:00这律师不要偷换概念啊...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9-01-11 20:35:00史丹李创作,但决定整个大方向基本依然在漫威手上,不过一般史丹李都是会支持的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9-01-11 20:36:00请某台主播观落阴看看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9-01-11 20:38:00实际上依然还是在高市府手上有最终决定权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9-01-11 20:38:00迪士尼都死多久了 还在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ä¸åˆ°)
2019-01-11 20:40:00这件事情除了高市府站得住脚外,在潘恒旭道歉完就该落幕了
作者:
tingjj (笑到并轨)
2019-01-11 20:40:0050年消灭的是著作财产权 莫札特死多久了 魔笛的著作人格仍是莫札特
作者:
Adonisy (堂本瓜一)
2019-01-11 20:40:00如果高雄市本身就是著作人,本来就没转移问题现在是想把焦点转换到齐是著作人,高雄市无法转移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ä¸åˆ°)
2019-01-11 20:41:00人格权没契约就是齐柏林的,有契约看契约而定 什么时候不得转让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9-01-11 20:41:00要看合约 著作人是法人顾齐柏林当助手 未必不行
作者:
Adonisy (堂本瓜一)
2019-01-11 20:41:00所以说这句话的律师,是当初签约的律师还是谁?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9-01-11 20:42:00政府订约 一定是政府要拿去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9-01-11 20:42:00契约在哪里
作者:
Adonisy (堂本瓜一)
2019-01-11 20:43:00所以我才说偷换概念,请找原来的律师出来说话,别随便找一个律师就来讨论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9-01-11 20:43:00政府的约有制式 政府一堆出版品 这问题绝对不是问题
作者: justwhite (哀.....) 2019-01-11 20:44:00
高雄的画面跟人格权有关吗? 里面有出现齐吗 我不懂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ä¸åˆ°)
2019-01-11 20:45:00好歹找绿营御用律师黄帝颖来啊 这位是哪位?
作者:
BossSB (小大)
2019-01-11 20:46:00不好意思 拍到我房子 我有授权给你拍吗
主要概念是这样 著作改编取材啥 要看著作权有没有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9-01-11 20:46:00著作权死了还有 可以继承
著作人格权是指作者是谁(像是上面举的 魔笛作者=莫札特著作财产权跟商业营利或参考引用有关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9-01-11 20:49:00我理解是 政府可以订约请人帮吗著作 但完成后人格权跟著作权是政府的 一旦完成 政府可以把著作权转移 但政府拿到的人格权不能转移
作者:
Adonisy (堂本瓜一)
2019-01-11 20:50:00所以我说...不要只拿一个人格权无法转来唬弄大家这个大律师肯定认为人格权在齐的手上所以才这么说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9-01-11 20:53:00一堆画家请助手画 但助手没在挂名漫画家
作者: justwhite (哀.....) 2019-01-11 20:53:00
人格权应指说 不管几百年 这教堂/曲/画面 都是他做的但东西是他做的 几百年后都不会改变 但不代表是他的
作者:
kuter (卡特)
2019-01-11 20:56:00迪士尼的米老鼠著作权 好像最近才到期?
那主张人格权跟这起事件有啥关联?作者是谁这没争议阿高雄市政府唬烂自己有人格权?
作者:
xuane (xuan)
2019-01-11 20:58:00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也可以授权,若是授权也要看契约约定的授权范围。著作人格权不可转让不可继承,不过死掉的人(都没权利主体了)还能拥有人格权吗?我实在是很怀疑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9-01-11 21:01:00政府发包的著作约 人格权多半约定给政府除非齐柏林是特别约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9-01-11 21:03:00rod又见猎心喜了 难看耶
同意dakkk版友 像是有些书籍是政府请学者撰写 出版项上作者就是政府单位 虽然不是政府自己去写书
我哪里说错直接讲R问说这篇哪里有争议 我回因为今天有说人格权是高市府 啊我这样说哪里见猎心喜?所以就是不能帮忙解释就是了?一回答=见猎心喜 所以妳们要的就是这个?所以就是大家都别回答别讨论 韩总=对的才行?我也不是没被打脸过 说服我 我就道歉R
作者:
e8804282 (aina94wo)
2019-01-11 21:07:00810别气 现在大家都在一个资讯没有完全确定的情况下 你又是韩黑 大家难免敏感 不要生气
我本来就很爱战 被点名不能尻回去不想战就别点我名拉他自己要点名的 我不回答不就默认= =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9-01-11 21:08:00喔喔 好啦 误会误会
作者:
e8804282 (aina94wo)
2019-01-11 21:10:00律师应该是认定是齐导跟市府合作 而不是市府包给齐导 前者人格权绝对是齐导的 但后者市府可能是著作人 而依照网站资讯那样写和潘的说法 情况可能是2
人格权跟死不死没有关系,这就跟齐柏林即便死了还是叫齐柏林
举个例子 达文西死后,仍然永远是Mona Lisa的著作人不是用不用的问题,而是著作人一但确定就确定了
著作人格权把它想成是,“这个作品的原作者是谁”原作者有可能改变吗,不可能啊,就算没有著作权法
重点是你要标注出处 徐志摩也死很久啦 你出版个书有写到再别康桥 你就要标注
著作权就算买断了,可以任意使用,但无法抹灭原作者是谁的事实
喔喔,所以就是没写引用出处的问题没有人要抹灭原作者啊。谁不知道齐柏林
抱歉,看到著作权议题就会手痒,重点要厘清当初成案的合约,究竟如何规范谁是著作人,并且著作权的使用条件,有可能是附有但书的著作权出让,非无条件买断
不是啦,著作人有可能不是齐柏林如果以法人为代表作为著作人是有可能的
作者:
Adonisy (堂本瓜一)
2019-01-11 21:54:00变什么猪头三? 这律师搞不清楚就出来讲这个...
律师跟韩黑才叫猪头三吧著作人是契约打谁才是谁 不是你拍你就是著作人这标题应该换成打脸阿布跟酸民人格著作权永属高雄市政府这次潘错的就是没有礼貌性先知会而已
著作人格权跟著作权是两回事啊而事实上原作方也只是希望市府能尊重齐导不要拿去混编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9-01-11 22:09:00依照我对政府采购的经验,政府采购契约通常都会有“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权”条款,我会比较倾向高雄市政府应该没有人格权,人格权在阿布手上,只是阿布依照契约不得行使而已
作者:
jiayuan (jiayuan)
2019-01-11 22:21:00打官司阿 讲这么多
作者: ItjustLove (只是爱你 ) 2019-01-11 22:41:00
所以翻条约最快 一翻两瞪眼
作者: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2019-01-12 00:59:00高雄市政府应该先看当时的契约,高雄市政府应该有法制局。
36楼讲的房子不给拍,以前101真的主张过。有多少人理所当然把101造型拿去使用却没付版权费简单的说:1.不需要讨论著作人格权,不影响。2.正常的合约,委托他人创作时,都会买下著作权,当然创作人很大尾的话,就不会便宜的卖断给你。根据著作权法,如果没特别约定,默认著作权是属于雇主的。所以一切以当时高雄市政府签约的内容为准。有买断权利的话根本不用知会更不用道歉,没买断的话道歉也没屁用,赔钱就对了。没有所谓“注明出处或先知会就能享用重制、散布、修改权”的事情,除非当初合约就是就这样写。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9-01-12 08:31:00还在吵这个到底是绿吱还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