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apasky (伪卡巴斯基)
2019-01-09 18:29:01我们平心静气来讨论理性思考,民选首长的配偶到底算不算可以执行公务?他/她的权限
是什么角色又是什么?现行法令的规定又是怎么样?
总统夫人不讨论,那个太特殊而且比较没有争议。
不要讨论一些过时的什么人情义理之类的,现在已经21世纪,台湾民主已经运作了30年,
我认为任何事情应该诉诸法制化的讨论并且可受公评及检验。
不要双重标准说有人可以发脸书,有人可以带市府官员去跑行程,有人假借市长夫人名义
跑选举行程。然后媒体可以依照颜色以及主子不同可以给他们完全不一样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