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址: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57672
新闻来源︰
自由
新闻内容︰
前教育部长叶俊荣25日突袭发聘,让管中闵上任台湾大学校长,但没有解决台大校长遴选瑕疵,今傍晚由台大校友黄新田、王文猷、张邦彦、沈添富、陈景川等人发起连署,公开呼吁,要教育部应即停止办理“台大校长交接”,以免再犯渎职。
该连署公开信由台大校友发起,如沈添富是前台大农学院院长,陈景川是美和科技大学校长等,透过日前告发叶俊荣渎职图利犯罪的律师林宪同等撰文,从法理与法制层面分析,认为教育部不应聘管中闵为台大校长,明年1月8日也不能派员到台大办理校长交接,呼吁官方悬崖勒马。
公开信提到,依据宪法第162条是大学法第9条的授权母法,而台大校长遴选是教育部对台大的行政委任授权,而国立大学校长聘任权一直都属于教育部,可对台大遴选瑕疵结果拒绝或发回重启。
而信中也阐述,大学自治与教育行政监督的分际,同样基于宪法第162条,国家对国立大学享有行政监督权,监督校长遴选并不牴触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重申教育部对台大遴选出管中闵所涉的“遴选程序瑕疵”,享有最终实质审查权。
同时,信中在提台大遴选瑕疵,以学术伦理角度阐述,认为管中闵隐匿“台湾大哥大独董”身分而违背告知义务,台大遴选会委员蔡明兴是台湾大副董却未回避,也违反行政程序法的回避义务,此重大瑕疵已让管不适任台大校长。
且,虽25日叶俊荣聘管中闵为台大校长,但早在之前教育部5月4日公文是要台大重启校长遴选,遭台大、管中闵、台大生等人提行政诉愿,就在26日行政院驳回三方诉愿,换言之,诉愿会认定教育部5月函文非行政处分,是上级对下级机关的行政监督。
公开信结论,教育部25日发聘准许准聘管中闵应属无效,管明年1月8日仍不能任台大校长,呼吁行政院应在元旦完的2日立即发文饬命教部停止办理台大校长交接,只要教部未派员,管上任自属无效,若仍有公务人员执意办理违法交接,将涉渎职犯罪,未来将另案提出刑事告发。
再者,台大教授吴瑞北也以校长候选人身分提出诉愿、诉讼等,也盼法院赶在明年1月8日前裁定其假处分,阻止台大与管中闵进行校长交接;该信最后也公开征求台大师生及台大校友返校进行连署。可洽(02)2958-8880。
附注、心得、想法︰
柯志恩前几天说的很中肯
卡管中闵台大校长的第一天
民进党注定流血
之后继续卡管就是得罪中间选民
让管上任就是得罪深绿独派
怎么作民进党都会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