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个人认为
我是说灰色 而不是黑色
灰色的意思就是法律跟医疗难以界定的范围
本来器官捐赠就是一种很抢时效的事情
事情不可能拖的
所以这中间该怎样做的SOP根本没有
所以争议点在于 无心跳器捐何时开始做
法律派的人认为 法律没有规定都不可以做 就算是救人也是如此
医疗派的人认为 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做的 在救人的神圣框架下 都要努力做
因为要争取对病患最大的福祉
同理了 一个器官摘除的快慢 其实决定术后的情况很大成分
所以这中间才会出现两难
不过我必须说 摘除器官的事情 应该不会是柯医师做的
器官移植也不是柯医师做的 只有ECMO才有可能是柯医师做的
这里面是一整个team的作业 你很难说只靠谁来决定
那问题去找柯文哲 XD
也就是这篇报导最偏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