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格是应该要收费的
但收费的理由不应该是“使用者付费”
首先应该厘清
公有道路的“路边”有几种规划
红线、黄线、白线
在交通越繁忙或路面宽度越狭窄的公有道路
基于交通顺畅与公共安全的考量
越乱越窄的画红线:禁止停车
相反的则划白线:免费停车
介于中间的画黄线:临时停车
所谓的停车格
是在白线以外 有停车需要的地方
因此那些停车格所在之处本身就应该是交通较为繁忙混乱的
同时为了避免有限的公共资源(停车格)被长时间占用
因此使用“以价制量”的手段
征收必要的费用来增加停车格的使用流动率
这才是停车格收费的法理基础
因此停车格本来就该收费
因为如果停车格不收费
那跟路边划白线有何不同?
如果该路段本来就路面宽阔、交通不繁忙
不需要以价制量而可以画白线
那政府恣意划上红线、黄线,然后在其中穿插停车格
或者直接在白线中间穿插停车格
这本身就是违反法理的行为
( 然而在南部这种情形很多 = =+ )
相对的如果因为该路段路面狭窄或交通繁忙而应该以红黄线限制
那么停车格肯定是需要靠收费来“以价制量”
那么这些穿插在红黄线中间的停车格
根本没有不收费的理由
然而市政府以“使用者付费”的理由收费是完全错误的
因为停车格划设在公有道路上
公有道路的“使用”、维护、建设、规划
所使用的经费
通通包含在税金里面
人民每年缴税
就已经包含各种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的使用
凭什么在缴了税金之后又再“使用者付费”?
以这个理由收费形同对人民剥两层皮
为了使用公有道路 缴了一次税金不够 还要缴一次使用者付费
难道你买一杯五十岚都付两次钱吗?
根本说不通 难怪引起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