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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心慧/台北报导〕全国文化资产会议将在9月1日登场,台北市文化局配合文化部
意见调查,针对《文化资产保存法》以实际执行经验,陈送15项建议,其中包括人力组织
、经费不足、法令、修复工程、管理维护等,文化局副局长田玮举例,台北市有400多处
古蹟,居全台之冠,但人力却和其他县市差不多,盼文化部能订定专责机构成立规程,突
破各地方政府员额限制。
文化局提出文化资产的审查程序与机制在执行上的问题,文化局表示,在文资审议的程序
中,若影响到所有权人的权益,该如何补偿,由谁补偿?
田玮以建筑师王大闳兴建的“虹庐”为例,他表示虹庐目前为私人住宅,但被提报给文资
身份,尽管所有住户都不希望有文资身份,但仍需走完程序,住户在列册审议的这段时间
不得进行整修,也需接受文资委员的访视,不得拒绝,但此举侵害到所有权人的权益,且
住户也无法有赋税减免。
田玮表示,台北市文化资产数量至少是其他县市的2倍以上,但人力却和其他县市差不多
,每人的工作量非常大,就算是科室合并或成立次级机关仍受限于各地方政府员额限制,
无法真正增加员额数,才会建议在人力的部分文化部订定专责机构成立规程。
对于北市文化局提出15项建议,田玮说,提出建议是希望中央协助地方解决实际问题,勿
使文资法偏于一隅,造成权利义务不对等,甚至导致中央及地方彼此心结加深,制造更多
问题。田强调,台北市政府盼和中央一起努力,从实质面开始做,优化文资保存。